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很多人还是有不少疑问的。比如,哪些人可以承包农村土地?事业单位人员能不能承包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方案由谁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程序是怎样的?等等。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哪些人可以承包农村土地?事业单位人员能不能承包农村土地?
有朋友问,哪些人可以承包农村土地?事业单位人员能承包农村土地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下。
根据《农村土承包法》的定义,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耕地、林地、草地采取家庭承包方式,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采取其他方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上可知,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承包主体是不一样的。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至于事业单位人员能不能承包农村土地,也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事业单位人员户口已迁出,那就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由上文可知, 非集体成员不能承包耕地、林地、草地。不过,在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可以承包荒山等农村土地。
2、如果事业单位人员户口未迁出,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那是可以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荒山等农村土地的。依据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农村土地承包方案由谁确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也就是说,土地承包方案是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确定的。
三、农村土地承包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