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话题稍显沉重,可能会引起部分读者不适。然而,这并不应该成为我们忽略漠视的托词。毕竟,你的家人、朋友、所爱之人、甚至是你自己,都有可能成为文中描述的受害者。这不是危言耸听。未发生,不代表不会发生。只有让世人知晓,把光明投进最深的黑暗处,使社会和司法系统做出改变,我们,她们,才能得到每一个人都理应拥有的安全感,和生以为人的权利。
当陌生人对你上下其手时,我们可以把他定义为性侵。但当一个女性遭遇“灰色强奸”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你知道吗?五个女性之中就有一个被性侵过,”我的继父这么跟我说。
“你的某个朋友很有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被强奸。”
当时我还在上中学。那时候,我听了大量的“愤怒的女孩的音乐”,特别是多莉·艾莫丝的歌。多莉·艾莫丝也曾经被强奸过。在她21岁的时候,在一次洛杉矶的表演之后,她被一名持刀歹徒强奸了。这正是她的歌曲中这类主题出现的原因。
这是毫无征兆的,特别是当它发生在你身边,并且不带有暴力攻击的时候。
在我的六人圈之外的一个女孩(我们每个学期都会组成不同的小圈子),在八年级的时候,她在一个派对上睡着了。她跟我说,在她毫无知觉之后,有一个男孩对她动手动脚的。“但这无所谓,”她说,“不管怎样,我们现在在一起了。”“这算是强奸吗?”我很疑惑。这件事看起来很不对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被占了便宜。但是她自己觉得无所谓。如果当时我在那里,我肯定会告诉她这件事是不对的。
在高中生涯结束的时候,类似的情况越来越多了。另一个朋友承认她和她继哥哥有了类似的关系。当家里每个人都睡着之后,她哥哥就会在她的房间里呆着。但是她在学校里面有男朋友,她想要结束和她哥哥的这种关系。无论如何,你都不可能会告诉家长们这种事情。准确的来说,这不能算是什么严重的错误。而她自己也说:“他只是有些热情,他只是爱上我了。”
对大部分人来说,犯罪是非黑即白、非善即恶的。作为一个年轻的女孩,总会有人提醒你外面会有危险,但从未有人告诉你,你可能会看不见它的到来。或者,更糟糕的是,当它出现的时候,你无法区分,在它发生之后,你无法定义。
18岁的时候,我去纽约上大学,课余时间在一家餐馆打工。当时我迷恋上一个男作家。后来跟他认识了,搞到了一起,这个时候我是很激动的。他的诗很受我老师的推崇。他像一个电影明星一样帅气,有艺术家的气质,但毫不委婉的说,他是一个酒鬼。每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他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的路上。
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们会一起出去喝酒(带上我的假身份证),喝醉了就躺在地板上或沙发上,或像小狗一样蜷缩在沙发床上。我觉得我是恋爱了一两周(就像所有的青少年认为他们陷入爱里的时候一样)。然后,我们就分道扬镳,去认识其他人,参加其他的派对了。
说了这么多只是为了引出下面的这件事。从它发生到现在已经六年了,但是我只告诉过4个人,我也从未把它记录下来。甚至没有跟帮助我从抑郁症中走出来的心理治疗师说过。
他们说五分之四的性侵案件都是熟人作案,而这也是我的故事。
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在《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中并无雷同。我没有被下药,没有喝醉,也没有人按住我,不让我挣扎。当它发生的时候,我甚至都不是一个人。
那年12月上旬的一个晚上,他和我,还有一个女性朋友一起小聚。我们在她的公寓里小酌了几杯。我们从性谈到爱,从爱谈到写作,毕竟在这样一个寒冷的晚上,作者们除了这些还能谈论点什么呢?我笑着对他们说,自己即将和学校里的一个男孩交往。大约凌晨三四点的时候,我们准备睡觉了。那个女孩睡在了自己的床上。
“你们俩这关系,一起睡在沙发上没问题吧?”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毫无询问的意思。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被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好几个月。现在回想起来,就像是以一个旁边者的身上在看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毕竟这么多年以来,我都尽量不去想它,也不去讲它,这件事终于慢慢地在我的记忆中褪去。
一开始,我们是在睡觉的,但紧接着就不仅仅是睡觉这么简单了。当我醒来的时候,他的手在毛毯底下沿着我的身体游走。然后,我们就发生关系了,或者说是,我躺在那里,假装睡着了,而他在和我发生性关系。我并不是自愿的,但我也没有制止。当时,我脑海中最强烈的念头竟然是不要吵醒睡在不远处的那个女孩。不知为何,在那一刻,对我来说这竟然成了更重要的事情。在那结束之后,我试图再次入睡,因为现在回家太早了。我不想解释,为什么这么早就要离开。所以我清醒地在沙发上躺了一两个小时。
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感觉并不是强奸,但可能是强奸的“妹妹”。显然它跟跟强奸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
自此以后,我没有再跟他有任何联系,也没有跟他见面。大概一周以后,他在网上给我发了一条信息。不知道他在纽约的时候发生了什么,让他意识到‘他有一些作为成年人应该做的事’。“我想让你知道我很抱歉我对你做了那种事情,而我们的交往,至少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那个晚上的事情,还是之前那许许多多个喝醉的夜晚。或许它们都需要一个道歉。
我没有告诉别人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这不是因为我害怕或者受到了伤害:而是很羞愧。如果在一个公寓里,我的朋友就睡在不到五英尺远的地方,我都不能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那么我还能保护自己免受别的伤害吗?也许我并不是自己认为的那个坚强的年轻女孩。
这种羞愧感并没有消失,在接下来的几年内,那个夜晚发生的事情带来的模糊感变成了一些别的东西。虽然这件事并没有严重到足以让行凶者入狱,但我知道,这件事和那些发生我朋友身上的事情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就是灰色强奸。
以前,说起强奸,我脑海中就会浮现这样的画面:在战争期间,敌人在扫荡村庄,而村中的女性也被他们掳上马。媒体上展现的关于强奸的图片也都是暴利的、鲜明的。只要看看被害者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你可以清楚的知道这是不是强奸。令人不安的是,一句简单的“非自愿”就可以将你认识的某些人变成罪犯。但它确实可以。
对于非暴力的性侵有这样一个有争议的术语:灰色强奸。它指的是未征得双方同意的性接触。对于受害者来讲,这就是犯罪。
我只从电影或者电视中看到类似多莉·艾莫丝这种暴力的强奸案例。我还是认为只有这样的事件才能被定义为强奸,而不是发生我和我朋友身上那些模糊的版本。当我想起强奸的时候,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并不会浮现在脑海之中。因此,我甚至会觉得这是一件完全不同的事情。但是如果只看陌生人所犯下的性侵案件,其中只有11%是携带武器作案的。
我们之前对于强奸的所有定义都是错的。
东卡莱那大学的希瑟·利特尔顿教授是一个心理学家,同时也是一个性侵后创伤方面的专家。利特尔顿提出,性侵犯通常包括一个年轻的、漂亮的受害者,暴力因素和酒醉。
现今,由于媒体对于伴随着派对和酒精的大学校园强奸案件的关注,我们对于强奸的概念已经开放了一点了。“但是这些案件中仍然包含大量的暴力侵害特征,”利特尔顿说道。“人们认为这就是典型的强奸,但事实并非如此。”这种归类造成的问题不仅限于人们对强奸的错误认知。“如果你对即将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不知所措,”利特尔顿补充道,“这会影响到你是否有能力拒绝,或是你在这种情况下所能采取的措施。”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受害者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与别人发生了性关系,但当被问到这是否是强奸的时候,她们又说不是。
包括我——曾经有段时间,我也认为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并不是强奸。
在这件事情发生的几年后,我当时的男朋友收到邀请参加一个派对,而那个侵犯我的人很有可能也会参加这个聚会。我无法解释为什么不想让他去。我已经告诉他发生在我身上的那件事,但是用了那些我曾经告诉过自己的模糊不清的描述。类似这样:我们当时在睡觉,我感觉他好像跟我发生性关系了。我男朋友听了以后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不够成为阻止他去参加这个派对的有力理由。在我们争执的最后,我大喊道:
“他强奸了我!”
我从未大声地说出过这样的话。即将在我的脑海中,这也只是一个疑问句。将这件事定义为“强奸”,不仅确定了行凶者的罪行,也将那个我们共同的朋友看成了共犯。在这个时候,那个睡在不远处的女孩已经听过了我的“模糊版的”案件陈述,却仍然邀请他参加派对,甚至把他带去和自己的其他朋友一起玩。在经历了这样“可能是强奸,可能不是”的事情后,你的生活是可以回到正常的轨道,因为你只是把它当做一个(严重的)误解而已。
在我说了这句话之后,我沉默了,试图收回这句话。他说:“但你的描述听起来并不是所谓的强奸。”无论如何,他还是去了那个派对。
许多人已经意识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就是强奸,而非声明模糊的错误。利特尔顿和这些女性正在寻求更多的支持。“但她们并不想给自己贴上受害者的标签,也不想把自己关心的,或是有交集的某些人看成坏人。”如果你讲出完整的故事,就相当于在强迫一些人选择他们的立场。
如果那个侵犯我的人已经在我的社交圈边缘了,我会毫不愧疚地给他贴上“强奸犯”的标签。做出颠覆你的社交生活的决定是不容易的,不管是不是发生了这种过分的强奸案件。一旦将之称为强奸,就没有后退的可能了。在受害者和旁观者看来,这种所谓的灰色强奸并不是十恶不赦的。
然而,致力于研究性侵带来的长期伤害的哈佛医学院的心理学家吉姆·霍珀认为,那些没有意识到自己受到性侵的受害者们可能会遭受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
“虽然你不知道自己遭受了什么,但这也改变不了这样一个事实:这就是一件非常坏的事情。”他补充道:“我们可以称之为‘非暴力强奸’,但它仍是一个可怕的经历。这个过程伴随着恐惧、震惊和害怕。”一般来讲,受害者需要一段时间来梳理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当她这么做的时候,身体中的恐惧会被激活,产生压力的化学物质也被释放出来。“据我们所知,这些化学物质会对前额皮质造成损伤,”霍珀告诉我。就像是在坐过山车的过程中由于害怕而造成的损伤,你会丧失复杂思维的能力,盘旋在你脑海中的只有一个念头“我的天哪,赶紧让我下去!”。
“你会晕倒,会浑身僵硬,会神游天外,也可能会把注意力放在楼下大街上各种车水马龙的声音。但你的大脑已经察觉到了你在经历这些可怕的感受,”霍珀描述了一些受害者的经历。“这些都可能会发生在‘非暴力’、‘非陌生人’的强奸案当中。”
任何人在倾听受害者回忆案件的时候,无论他是一个朋友还是一个采访者,他都会把关注点放在她是否认识她的行凶者,当案件发生的时候旁边是否有人,或是案件当中是否含有暴力因素。“但是当你详细了解受害者的经历的时候,这件事就类似于你的需求、你的经历、你的意愿都会被一个本以为可以信任的人所忽略。”霍珀接着描述了伴随着被性侵而来的耻辱感:
你会一直责怪自己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承认这就是强奸,最后对自己的责怪甚至于超过对行凶者的责怪。
在开展这项研究的时候,在采访这些专家的过程中,我都没有将自己定义为一个受害者。每当人们问起我为什么会想到这个主题的时候,我总是跟他们打哈哈岔开话题。这真是太尴尬了。结果,我的受访者们告诉我,这些女性的经验也适用于我。通过电话来详细叙述你最大的最羞耻的秘密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特别是当你做了这么久的局外人。不幸的是,你的经历都太普遍了。相反地,可能那些能够清楚地定义每一次性经验的女性才是古怪的局外人。
给这些事件贴上“强奸”的标签以后,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如果有人问我是否所有的强奸犯都应该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承担后果,我会毫不犹豫地问答“是的”。
如果当时我知道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就是强奸,我会理智地采取下一步行动,报警,进行新闻指控,并试图给这个我认识的人定罪。“刑事司法系统建立的整个目的就是推卸责任,”玛丽·科斯说。她是亚利桑那大学的教授,也是全美首个研究熟人强奸的作者,和一个“恢复性司法”的支持者。性司法是一个用于应对性骚扰的辅助系统。虽然犯罪就是犯罪,但是科斯认为每个受害者和他们的行凶者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 “我们需要想出一个可以包纳这些不同情况的系统。”
她最关心的是那些经常需要承担刑事诉讼给他们带来压力的受害者。“理论上,我们对会追究行凶者的责任,但我们也都知道,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同时也会评估他们想要加之于受害者身上的责任。相比于将刑事诉讼的权利、获得公平正义的权利交到起诉人手中,对这种行为作出惩罚,他们更倾向于希望可以通过一些举动来弥补这件事带来的伤害。
科斯的工作重点往往集中在大学生身上,他经常遇到像我一样,为这件事情带来的影响所困扰的人。“他们不想毁了谁的生活,但他们确实想讲出自己的故事,”科斯说。“他们渴望被认可,渴望得到信任,渴望得到法律的保护。”不幸的是,这三样东西是很难得到的。
想要保证公平正义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施暴者必须第一时间就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并真心悔过;而这个审判过程可以由刑事司法制度来执行,这并非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所以对于那些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强奸的受害者来讲,他们不需要在保持沉默和将某人送进监狱这两个选项中做出选择。这个方法可以让他们松一口气。我从未想过有人可以倾听我的故事,特别是在我被强奸后的一年内。
坦白来讲,给自己贴上受害者的标签是很不舒服的一件事,特别是在你自己已经否认了这么多年以后。但这么做还是好过于一下这种情况:多年的自我反省和不断地被提醒自己在那个关键时刻让自己失望了。
现在,让我大声地讲出“我被强奸了”,还是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甚至在意识这种事情有多么普遍以后,我还是不能组织合适的语句来表述它。在这么多年以后,我已经和那个圈子里的朋友完全疏远了,也许是因为害怕他们会选择站在行凶者那边,而不支持我。
今天,我至少有勇气讲出自己的故事。我称之为真正的进步。像我这样的人被称为“未确认的受害者”。从我们的经历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类事情是:不被承认的、被忽视的、被遗忘的、被忽略的。
但幸运的是,并不会永远这样,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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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Tove K Danovich
译:德芙和乐之 | 壹心理翻译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