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让角色这么演就对了

主角是引人同情还是招人反感,其决定性因素除了英雄主义外,还有超凡脱俗的魅力。魅力可使角色变得十分迷人。虽然一讲起魅力,人们通常会联想到政治人物和电影明星,但是它也可以使用在一般性的角色身上。

魅力对于第一眼看起来并不讨人喜欢的人物尤其重要,例如在 24帧 APP说的《阿拉伯的劳伦斯》里怪异的劳伦斯和《出租车司机》里的特拉维斯·比克尔。这两个人背负的任务似乎都凌驾于他们的能力之上。而一般的电影则多倾向于表现那些有权力的人(《巴顿将军》)以及渴望权力的人(《候选人》[TheCandidate,1972]),声名远播的人(《总统班底》)以及臭名昭著的人(《希特勒的最后十日》[The Last Ten Days of Hitler,1973])。

什么是魅力?如何让角色有魅力?欧文·希弗(Irvine Schiffer)在他著的《魅力》(Charisma)一书中提出了创造魅力的元素,分别是:

异国风情

小小的不完美

任重道远的精神

带有侵略性的或激烈的个性

性感

说服力

充满魅力的角色与其他角色会有一些不同。他会引发我们的好奇心,并以其激烈的个性及所承担的任务来吸引观众。这些人物个性十足,但并非十全十美。他们可能佝偻着背、戴着眼镜,或身材短小。然而重要的是,我们很快就能注意到他们的与众不同,并对他们产生极大的好奇。就平衡某个人物的正面与负面特质而言,魅力是相当重要的,它可引导我们投入到那个角色的性格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