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据看“靖康之耻”到底有多耻辱?

从数据看“靖康之耻”到底有多耻辱

“靖康之耻”被称为中国历史上“八大耻”之一。屈辱到何种程度?在此,笔者不再赘述大家熟知的宋徽宗、宋钦宗两位皇帝被掳走这一细节,仅用史料与数据分析赔偿一项。

靖康二年(1127)年初,金国军马分东西两路夹击汴京,将扣万北宋大军困于城内。北宋皇帝宋钦宗无力抵抗,只能求和。金军提出赔偿要求:金一千万锭,银二千万锭,折合成两,则是一亿两金、十亿两银,同时还需要绢帛一千万匹。按2019年汇率,核算成人民币约为22973万亿元。按照最繁荣时期计算,要赔上北宋数十年的财力。

为筹款,宋钦宗不得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压榨皇族与大臣,下诏要求全城的权贵、豪富都将金银交出来,即便皇后的金银也不能藏私;开设一个购买金银的机构,用钱钞从民间购买金银;采取相互告密、揭发的奖励政策,全民动员监督为国家贡献金银,告密者可以获得3%的奖励。

金人也自知如此巨额的赔偿几无完成的可能,于是在赔偿条款中有这样一条:“必须将帝姬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艺三千人交给金军。”如果赔偿款无法按时交割,便将皇家女人作价卖给金军,以充金银之数。具体价格是,帝姬和王妃每人一千錠金,宗姬一人五百锭金,族姬一人二百锭金,宗妇一人五百锭银,族妇一人二百锭银,贵戚女一人一百锭银。

金军获得大量的女人和战争赔偿后,开始了大撤离。根据金人记载,北宋俘虏中一共有皇帝的妻子等三千余人,宗室男妇四千余人,贵戚男妇五千余人,各种工匠与教坊各三千余人。赵宋皇室的威仪和尊严荡然无存,这在整部中国古代史中也是绝无仅有的事件。

作者:郭建龙

来源:文史博览·文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