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白居易还是个清官?

诗人白居易还是个清官

白居易是唐代著名诗人,人们对他写的《琵琶行》《长十艮歌》《新乐府》等诗歌耳熟能详。不过,白居易不仅是一个大诗人,还是一位廉洁奉公、公而忘私的清官。

唐贞元年间,白居易考中进士后,被派往陕西周至县当县令。他刚上任,城西的赵乡绅和李财主就为争夺一块地跑到县衙打官司。为了能打赢官司,赵乡绅差人买了一条大鲤鱼,并在鱼肚中塞满钱币送到县衙。李财主则命长工从田里挑了个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满钱币送了来。收到两份“重礼”后,白居易吩咐手下贴出告示,明天公开审案。

第二天,县衙门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后问道:“你们哪个先讲?”赵乡绅抢着说:“大人,我的理(鲤)长,我先讲。”李财主也不甘示弱:“我的理(瓜)大,该我先讲。”白居易沉下脸说:“什么理长理大?成何体统!”赵乡绅以为县太爷忘了自己送的礼,连忙说:“大人息怒,小人是个愚(鱼)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说:“本官耳聪目明,用不着你们旁敲侧击,更不喜欢有人暗通关节。来人,把贿赂之物取来示众。”

衙役取来鲤鱼和西瓜,当众抖出钱币,听审者一片哗然。白居易厉声喝道:“大膽刁民,胆敢公然贿赂本官,按唐律各打40大板!”赵乡绅和李财主行贿的钱币,也被白居易全都用来救济贫苦百姓了。

白居易在杭州任刺史期间,由于为官清廉,为当地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深受杭州人民的拥护和爱戴。3年后,白居易辞去官职,回到家乡。

一天,白居易吃过早饭走进书房,很自然地拿起书桌上两块从杭州天竺山取来的石头观赏起来。看着看着,他心头猛地一振,仿佛自己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于是。他提笔写了一首满含自责的《三年为刺史》诗,诗中写道:“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蘖。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诗中,他对“取得两片石”进行了反省。

就在这个时候,白居易的朋友刘禹锡登门拜访。刘禹锡临走时,一眼看见书桌上的那首墨迹还没有干透的诗,吟诵后很诧异地问白居易:“区区两块小石头,你何必放在心上呢?还写诗责怪自己,不值得,不值得!”说完摇摇头。白居易却不这么认为,他意味深长地对老友说:“是啊,区区小石头说明不了什么。可它是杭州人民的石头,也仅仅属于天竺山,我怎么能据为己有呢?再说,倘若每一个来天竺山游玩的游客都把天竺山的石头带回家,那哪里还有天竺山秀美的景色呢?虽说当时我只想把它们带回来作纪念,现在看来就像是我贪污了杭州人民的千两黄金,怎么不让我感到自责呢?”一席话说得刘禹锡连连点头。

尽管白居易仕途坎坷,但他朴素清贫、同情百姓、为民造福的品质始终保持不变。在杭州任刺史期间,白居易从未收受贿赂或向地方索取名贵物品。卸任后,两袖清风的他还把自己多年积攒下来的一部分俸禄留给了杭州府,作为公用经费的补充,使用了50多年。

作者:李云责

来源:文史博览·文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