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房屋吗?继承的房屋如何过户及所需材料?

关于农村房屋的继承,很多人有不少疑问,像城镇户口的子女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吗?农村房屋继承如何过户?农村房屋继承过户需哪些材料?等等,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这几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一、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吗?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且房屋继承不关乎户口,只要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不能继承),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即可按照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但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特别说明: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农村房屋后,不可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如果子女继承了家中去世老人的房屋,但自己在城里生活,想要处理继承来的房产,你可以这么做:

1、将房屋折价给集体经济组织

目前部分地区实行了“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农户把宅基地退回给集体,集体给予农户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标准,因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补偿标准不同。

2、将房屋出售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且宅基地需遵循“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农村房屋只能出售给有集体户口且在集体没有它处住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

3、将房屋出租出去

将房屋租给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居住或开展经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二、农村房屋继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去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依法继承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依法继承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综上,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拿着以上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