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李三”能飞檐走壁、会缩骨脱铐?

1948年10月,济南解放后,我党在旧警局的基础上成立了市公安局,通过采取了专门工作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很快就查清了大批刑事犯罪分子的活动范围及规律特点,先后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人顶风作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他就是大盗“燕子李三”李圣五。

李圣武出生在山东,他自幼练过一些拳脚功夫,但他没有用功夫匡扶正义,反而仗着功夫横行乡里。长大后,他更是与当年一起练武的同门师兄弟合伙打劫,结果遭到官府的通缉,只得背井离乡,开始流窜于天津、北平、济南、兖州、徐州等地,专门偷盗抢劫。为了扩大自己名气,他开始冒用北京的“燕子李三”的名号,自吹自己飞檐走壁如履平地,还会缩骨功挣脱镣铐等。

▲解放前的伪警察

1936年的一起案子使他名声大噪,当时李圣五在济南潜入省政府行窃,结果被时任省主席的韩复榘当场撞见,李圣五在众多卫兵的围追堵截下,居然翻墙得以逃脱。虽然后来他因为被人告发再次落网,但他乘看守的大意,竟然挣脱了捆绑身体的绳索,再次成功逃脱,从此他的名气就传开了,威震黑白两道。

在抗战爆发后,李圣五继续大肆作案, 1939年他在济南犯下了命案,遭到了日伪当局的通缉,但通过收买、威逼利诱等卑劣手段,他洗白了自己。出狱后他继续大肆作案,民愤极大,日伪当局不得不再次将其逮捕。但他再一次用重金买通了相关人员,又被释放。此后他对日伪怀恨在心,竟然在1945年潜入济南日本宪兵司令部行窃,结果当场被捕。所幸不久后日本投降,他得以再次逃脱。

▲日本宪兵队在处决人犯

抗战结束后,李圣五仍然恶习不改,大肆作案。虽然他罪行累累,但李其凭借着功夫和收买警局人员,多次脱罪。1948年他被国民党当局逮捕,被判了25年徒刑,但9月济南战役打响后,监狱里的犯人趁机逃脱,李圣五也趁机脱逃。解放后他再次顶风作案,并再次犯下命案。

▲日伪警察

曾经有群众发现了李圣武的行踪,向济南市公安局举报,于是公安局派出3名公安去抓捕。但由于低估了李圣五的手段,在带他回公安局时,没有搜身也没有戴刑具,结果李圣五到了大街上时,他趁着人多之际,乘机挣脱了公安,逃入一条小巷,并掏出手枪开枪拘捕,由于担心误伤群众,公安人员没敢开枪,结果李圣五再一次成功逃脱了。他的脱逃甚至惊动了公安部,公安部要求济南市公安局必须将其缉拿归案。

随后济南市公安局进行了大规模排查,在排查中发现李圣五和徐州的一个女人关系密切,而恰好此时徐州发生了几起案件,其作案手法与李圣五之前的案子及其类似。经分析后,公安机关觉得这些案子与李圣武有关。于是济南市公安局立即派人到徐州,与当地公安人员一同在那个女子的家附近守候。

▲我公安人员逮捕犯人

果然李圣五出现了,待其进屋后,公安人员就以查户口的名义骗开房门,对李圣五实施抓捕,李圣五试图将手伸向枕头下,但被几名公安制服,他被拖到院子里戴上了手铐脚镣,同时并从他的枕头下搜出了已经上膛的手枪。

在随后的搜身中,公安人员发现李圣五随身藏着竹篾和细铁丝,在审讯中他招供,他并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也不会什么缩骨术,一旦被捕,他就会趁着看守不备用竹篾和细铁丝,撬开镣铐逃跑。而且因为他平时有特别锻炼腿脚,因此弹跳性很好,翻墙上屋不在话下。

▲公安部队押解人犯

李圣武在审讯中对他犯下的一系列劫案和杀人的罪行供认不讳,他本人供述的重大案件就有35起之多,其中先后杀害了10人。1949年10月,李圣武被济南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判处死刑,随后被执行了枪决。他死后对其进行的解剖发现,他的大腿异于常人,非常粗壮,且肌肉纤维特别发达,这也是他能“飞檐走壁”的本钱之一。

▲处决罪犯

在李圣五伏法后,当地的人民群众纷纷奔走相告,称赞我公安机关抓获了连日本鬼子和国民党都逮不到的土匪,真是为民除了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