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察和大计是来源于哪个朝代,分别用来做什么的?

京察和大计源于明朝,是用来考核官员的,在明清时期非常盛行。京察最早起源于洪武时期,是吏部考核京官的一种制度。才开始是三年一考,后来改为十年一考。等到了弘治年间又改为六年一考,到了清朝又重新改为三年,采用“四格”“六发”为官员升降标准。

所谓的“四格”就是守、政、才、年。每格按其成绩列为称职、勤职、供职三等。获得一等者有优先升任外官的权利;“八法”就是贪、酷、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弱。被认定为“贪”“酷”“不谨”“罢软”的人,革职处分;“浮躁”“不才”的人降职处分;“年老”“有疾”的人直接退休。

大计最早起源于周朝,《周礼·天官·大宰》:“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在汉唐乃至宋元,也用来对官吏的考察,但没有非制度化,直到明朝才开始正式制度化。大计作为一种考核外官的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纵观整个清朝将“京察”和“大计”这一官员考核制度严格实施的应该就是康熙皇帝了。以康熙二十二年为例,在这一年的“大计”中,考核为“贪酷”的官员数量有104人,被定为“不谨”的官员有293人、“罢软”的官员有45人、“年老”的官员有117人、“浮躁”的官员有43人,这些人中大部分被革职,只有少部分被降职处理。

京察与大计制度的存在,主要用来选拔提升优秀官员,让各级官员能够恪尽职守,为国家做贡献。由于这两种考核制度涉及了官员的前途,所以很容易造成徇私舞弊和结党营私的现象,特别是在明清中后期,这种现象十分明显,很难真正起到选拔优秀官员造福一方百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