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对人类的价值是什么?

在与豺狼虎豹斗争的年代,个人无法独立生存,只能求诸于集体力量。为了实现集体协作,人类绞尽脑汁地玩起了“政治”,发明了宗教、国家、城邦、部落、氏族、宗族等制度。

从理想国到乌托邦,从平均主义到天下大同,人类试图利用集体之智慧实现美好之夙愿。但直到近代市场兴起,人们才摸索到一种能够实现大规模协作的制度——市场制度。

自由市场是人与人之间一种自愿合作关系。弗里德曼说:“自由市场是人类发现的唯一能让多数人自愿合作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它对于维持个人自由至关重要”,自由市场是一组组私人契约的集合。自由市场中人的行为完全是私人行为,而不是集体行为,也不是群氓行为。

参与交易有代价,即“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弗里德曼);也有收益,即“自由市场最重要的一个核心事实是,除非双方都能获益,否则交易不会发生”(弗里德曼)。

市场是平等的、不被奴役的私人契约。哈耶克说:“钱是人类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之一。”因为“只有金钱才会对穷人开放,而权力永远不会。”这句话道出了市场制度,与传统的国家、城邦、部落等政治制度的根本区别。

亚当·斯密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在《国富论》中将市场行为界定为私人行为,即“交换及易货系属私利行为”。张五常在《经济解释》中着重强调这一点,经济学讨论的假设前提是个人选择,这个前提对错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应跳出这个前提。

市场制度与经济学都聚焦于私人契约而不是公共契约,但是成千上万个个体之间如何大规模协作?

市场制度是一种“神奇”的制度,所有人在“看不见的手”在指引之下,按照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结果居然整个社会福利都增加了。要知道,之前千百年来,人类都采用相反的逻辑,即使用仁爱、善良、同情心之精神疗法感化世人心中之恶念,但依然事与愿违。

人们从来没有见过人人利己、还能利他的制度。比亚当·斯密更早的政治经济学家曼德维尔曾经写过一本《蜜蜂的寓言》。曼德维尔用蜂巢制度类比市场制度。他在书中描述,在抱怨的蜂巢中,蜜蜂利己,蜜蜂部落繁荣;蜜蜂变得善良和诚实,部落则衰落。

曼德维尔得出一个很简单直观的结论:私恶即公利。私欲之“恶花”还能结出公共利益之“善果”?当时,西方的道德家不能接受,称之为“曼德维尔悖论”。

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打破了千百年来人类“善良意志论”和“理性设计论”。在曼德维尔看来,试图以“公共精神”的道德情怀来建立一种充满美德的繁荣社会,只是一种“浪漫的奇想”,因为私欲和私欲支配的个人恶行恰恰是社会繁荣的能源,离开了这个能源,公共利益将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

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是自由市场及经济伦理的思想基础。自该书发表后,人类对构建大规模协作制度有了全新的、完全不同的路径。

当时,西方的道德家不能接受“私恶即公利”的思想,称之为“曼德维尔悖论”。时至今日,也有不少人,尤其是群氓,依然抵触这一思想,并将其意识形态化。

勒庞在《群氓心理学》中写道:“群氓的推理能力属于低劣的范畴”,“群氓的逻辑有两个特征:一是将只有表面关联的不同事物联系起来,二是迅速概括归纳特殊情况。”

因此,群氓对市场的认知容易浮于表象,想当然地从“自利”推导出“恶果”,从而否定市场和交易。更要命的是,“深谙其道的演说家在面对群氓的演说中常常利用这些特征”,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煽动群氓运动,从而满足演说家之个人野心。

当然,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曼德维尔以及后来的亚当·斯密都没有深刻洞悉市场按照“自利原则”运行的内在逻辑,如自由思想、私有产权及价格机制等。

后来,奥地利学派在这方面做了很大的补充。在上个世纪20年代,米塞斯为了防止学术辩论落入意识形态的争议,选了一个巧妙的角度——科学,来解释自由市场尤其是自由主义思想。

米塞斯想强调的是,自由市场存在的科学性,即符合客观规律及人性。比如经济学中的价格机制、供求定律、边际效用递减,不仅符合规律,还符合人性。又如,我们有正常说话的自由、行动的自由、娶妻生子的自由、获得和放弃财产的自由,这些自由显然让我们更快乐,更有激励性。这是符合人性的。

米塞斯在其著名的《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中强调:“我们唯一的主张是:保障一切劳动者的自由,保障使人类创造出最高劳动效率的劳动制度”。

米塞斯将市场落实到个人行为之上。米塞斯将经济学视为“人的行为”之科学(《人的行为》,米塞斯)。米塞斯非常重视私有制,他将私有产权视为一切自由主义的前提。

市场交易,其实是权益与风险的转移。私有产权是自由交易的前提,拥有产权意味着拥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只有具备这些权利才具备交易的条件。这是最基本的市场交易要素。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私有产权是一种激励制度。劳动所得属于个人,自然更能够激励自己创造。试问谁愿意纯为他人卖命赚钱?试问谁愿意与他人共享财产,共享伴侣呢?

弗里德曼曾经说过一句经典的话:“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

米塞斯苦口婆心地告知当时德国、俄国及欧洲大陆的群氓:“只有私有制和自由经营活动,才能确保人类劳动达到最高的效益。”米塞斯还说,如果取消私有制能够创造更高的效益,他也会赞成消灭私有制。

不过,张五常从英国999年的使用权转让制度中获得启发,认为所有权不是最重要的,转让权才是合约的关键。999年使用权利用了人类有限预期的缺点,毕竟大多数人都不会关注999年之后的事情。根本上说,使用权的解决方案其实是舍近求远之法。但是,不得不说,这种制度的出现也是历史演变与自发秩序的结果。

反过来看,为什么群氓运动、理想主义、平均主义及大同社会最终都会走向失败?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些制度及行为违背了经济规律与人性。

从人性的角度,每个人都为他人或集体而努力,结果却是人人都想搭便车、磨洋工、占他人便宜,生产力无比低下。这种打着道德高尚的旗号出发,其行为却极端自私和恶劣。这种制度具有“劣币驱逐良币”的功能,驱使人们拥挤,哄抢,占便宜,吃公家的狼吞虎咽,用自己的却极度小气自私。

在经济规律来看,米塞斯和哈耶克创建了一种理论叫知识分散理论。知识分工在哈耶克看来“至少是与劳动分工同等重要”的问题。哈耶克认为,知识都分散在每个人的脑子里,任何个人、企业及政府都无法掌控所有的信息。

既然无法掌控所有信息,就无法实现统一的计划和经济计算。如此,群氓的集体干预行为其实是“致命的自负”,这种集体经济诉求注定无法实现。反过来,尊重个人自由,实施私人契约,其实顺应了市场知识的分散性规律。

既然知识是分散的,那么市场如何将知识集中起来,并实现高效配置?

亚当·斯密没有揭开这一面纱,反而用“看不见的手”之隐喻将其神化了、黑箱化了。后来,芝加哥学派和奥地利学派用价格理论把市场的逻辑说清楚了。与弗里德曼相比,哈耶克的解释更加的细腻:

“从根本上讲,在一个有关相关事实的知识由众多个人分散掌握的系统中,价格能够帮助不同的个人协调他们所采取的彼此独立的行动,就像主观价值可以帮助个人协调他所指定的计划的各个部分一样。”

美国密歇根州一位名叫伦纳德·里德的实业家,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叫《我,铅笔》。在这篇文章中,里德使用了第一人称来描述了以铅笔制造为核心的复杂而有序的社会分工、大规模协作及市场交易的过程:

“我,铅笔,是种种奇迹的复杂的结合:树,锌,铜,石墨,等等等等。然而,在这些大自然所显现的种种奇迹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非凡的奇迹:人的种种创造精神的聚合——成百上千万微不足道的实际知识,自然地、自发地整合到一起,从而对人的需求和欲望作出反应,在这个过程中,竟然没有任何人来主宰!”

读了这篇文章后,哈耶克称赞伦纳德:“他还是一位深刻独到的思想家,不露痕迹地把他的深刻结论融入家常用语”。

弗里德曼曾经在其电视专题节目及同名书《自由选择》中引用过伦纳德这个故事。他赞叹这篇文章既阐明了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在没有强制情况下合作的可能性——的含义,也阐明了哈耶克强调分立的知识和价格体系的含义。

通过“铅笔的故事”,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更加深入理解市场的逻辑:

一、市场是一个陌生人之间的大规模协作制度,价格机制将无数分散的知识有机而高效地组合在一起;

二、这种大规模的协作没有一个中央机构,完全是自发的、自愿的,市场的结构是分布式的,市场的主体是个人;

三、市场可以大幅度地降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无数个)一元钱即可指挥成千上万的人为无数人生产铅笔。

弗里德曼说:“每次我们到商店购买一支铅笔,我们都是用我们的一丁点劳务,来换取投入到铅笔生产过程中的成千上万人中的每个人提供的极小量的一些劳务。”

这句话概括了市场的价格机制、商品交易、迂回生产、分工协作以及自由行为市场所有的内涵。

文 | 智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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