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破产制度是如何出现的?

公元前594年,一场债务危机正席卷雅典城邦。

城邦内许多土地上立着一块石碑,这块石碑表明,该地收成的六分之五归属债主,农民自己只能留六分之一。这些农民被称为“六一汉”。若收成还不足以清偿债务,债主有权将“六一汉”及其妻子儿女变卖为奴。

于是,大量农民沦为债务奴隶,一时民怨四起;走投无路的农民引发暴乱,试图瓜分富人的土地和财产。富人则认为,欠债还钱,乃履约之责。债务问题激化了社会矛盾,雅典处于激烈冲突甚至内战的边缘。

这时,雅典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梭伦新官上任,他担任雅典首席执政官的第一天便颁布“解负令”。他命人拔掉了竖在被抵押的土地上的债权碑;废除所有债务,禁止借贷以人身做抵押;因债卖身的农民,一律释放;因债务而被抵押的土地一律归还原主。

债务人无不欢呼雀跃,但是气急败坏的债权人、贵族则四处活动,攻击梭伦。恩格斯说:“在梭伦所进行的革命中,应当是损害债权人的财产以保护债务人的财产。”梭伦不得不以利益交换安抚贵族。

雅典是幸运的,英明神武的梭伦化解了一场社会危机。

梭伦曾经写下诗篇:“作恶的人每每致富,而好人往往受穷;但是,我们不愿把我们的道德和他们的财富交换,因为道德是永远存在的,而财富每天都在更换主人。”

但是,千百年来,富人与穷人的冲突,无不纠缠着债务与道德。债务冲突引发过无数的经济崩盘、社会动荡、政治垮台,甚至带来杀戮与战争。

研究古代史的著名学者摩西·芬利说,古代所有的革命运动都有同样的一个步骤:“取消债务并重新分配土地”。

这是政治及利益斗争问题。

古人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以刑偿债,卖身还钱”。

这是道德及法律平衡问题。

美国谚语却说:“如果你欠银行10万美元,那么你的财产归银行所有。如果你欠银行1亿美元,那么银行归你所有。”

这是风险及市场原则问题。

到了近代,债务逐渐从道德标的过度到市场标的。借贷被定义为是一种市场行为,而非道德行为。债是通过提供流动性来实现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更优配置。

债的本质,即提供流动性。借贷,则意味着资产从债权人转移到了债务人,而风险则从债务人让渡给了债权人。

如此,债务的道德关系,就演化为了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关系。

对债的认知,是现代市场意识的关键。经营意味着风险,债是风险的核心。若资不抵债,是否可“欠债不还”,即债务免责?若按市场原则考虑,债务免责属市场行为的一部分。

如此,与债务免责相匹配的破产法,便应运而生。

1705年,英国第一次引入债务免责制度。

1787年,在美国立宪会议接近尾声时,来自罗得艾兰州一位名叫查尔斯·平克尼的代表提出加入破产条款。这一建议获得几乎全票通过,被写入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国会有权通过关于破产的统一法”。

美国开国者麦迪逊当时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这样写道:“制定统一破产法的权力与商业规范密切相关,可以有效地制止当事人利用其财产在不同的州或将其财产转移到不同州所进行的欺诈行为。”

一些人认为,债务人可以利用破产法从事“合法欺诈”,而破产法支持者的观点恰恰相反,这部法律可以有效地防止欺诈行为。

其实,破产法、债务免责、企业家精神、有限责任制、风险经营,是一脉相承的市场规则。经营意味着风险,有限责任制可最大限度地释放风险,激发企业家精神;债务免责和破产法是现代市场兴起及行以致远的必要条件。

对债务的认知以及破产法的演变,是一段裹挟复杂的政治、利益、债权人集团及民粹主义反复博弈的历史。

1800年,美国第一部破产法的诞生,是汉密尔顿派与杰斐逊派在立国原则及意识形态上长期斗争的一部分,也是北方工商界与南方农场主之间利益博弈的结果。

整个十九世纪,美国破产法三立三废,沦为挽救经济危机的“夜壶”,博取政治选票的工具。1797年金融大恐慌催生了1800年破产法;1837年著名的大恐慌催生了1841年破产法;1857年大恐慌催生了1867年破产法。

每次大恐慌,美国社会基本能够达成共识:被债务追着跑的商人无力东山再起,新的商人因惧怕风险无心扩大生产挽救危机。但是,每次危机过后,投机商都会借破产法大肆攫取利益,南方势力担心自己的土地及财产被投机商合法夺走,想方设法地将“夜壶”踢回床底。

1893年经济大恐慌催生了1898年破产法。这法律的立法史,堪称“一部长达18年命运坎坷而几近夭折的奥德赛史”。不过,这部法令很巧妙地平衡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一部稳定的破产法。从此,美国确立了现代破产法。

此后,破产法在国家干预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博弈中趋于完善。上个世纪六七十年,美国消费主义盛行,投资银行兴起,大规模的消费信贷和住房贷款引发大规模的个人违约潮。在资产泡沫、债务膨胀时代,破产法遭遇新的挑战,同时也肩负着新的使命与责任。

如今,全球债务大潮兴起,房产泡沫膨胀,公司债务率高企,房企破产数量增加,部分企业陷入破产“两难”。投资基金兑付危机、住房贷款及消费信贷问题涌现,不少创业者、公众人物、富二代及房贷者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少部分大学生陷入“裸贷门”。老罗承诺“卖艺”还债,在美造车的老贾正在申请个人破产。

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曹德旺先生呼吁不要用“老赖”形容破产企业家,因为企业家的事业本身是风险事业,应鼓励他们继续奋斗。他还再三呼吁立法允许私营企业破产,现在很多影子银行在追债,如果不允许企业破产,后果不堪设想,会导致社会问题。

美国著名法学家小戴维.A.斯基尔在《债务的世界》中给债务与破产赋予了“时代精神”:

“美国破产法在世界上别具特色。与其它国家相比,它最大的特色可能在于:美国的个人与公司似乎并不将破产视为最后一搏,因此他们并没有不惜一切代价避免破产的发生。没有人想落得一个破产的下场,但美国的债务人只是把破产视为通向欣欣欣向荣彼岸的一个途径,而非‘剧终’。”

文 | 智本社

智本社 |一个听硬课、读硬书、看硬文的硬核学习社。微信搜索「智本社」(ID:zhibenshe0-1),学习更多深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