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前段时间“多人运动”事件发生后,网上流传着一句话:“没有一个女生能活着走出男朋友的手机,如果能,那就证明他有另一部手机。”
我有个朋友因为这回事,向我诉苦:“我刚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就跟她说过,我很看重隐私,我不会看她的手机,希望她也尊重我的隐私,也不要看我的手机。
结果前阵子出了这个事,她坚持要看我手机。如果我给她看了,我就觉得隐私被侵犯了,不给她看吧,她又觉得我不够坦诚。现在我们僵持不下,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位粉丝的困扰并不罕见。有时,在亲密关系中,一方对坦诚的要求,可能会和另一方对隐私的需求产生冲突。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真的爱一个人,一定要百分百的、彻底的坦诚吗?如何才能兼顾亲密关系中的坦诚和隐私呢?
01.
在亲密关系中,坦诚,就是爱一个人的表现吗?不一定。
不可否认,坦诚在亲密关系中是必不可少的。在进入亲密关系的初期,坦诚能够增进双方互相了解,也能促进关系中的信任。
可是,坦诚并不等于真诚。一个人可以做到完全的坦诚,有可能只是因为非常不在乎另一半的感受,只是为了满足自己谈论这些事的需求,ta并不在意自己的坦诚是否有利于对方的感受和利益。
举例来说,当一个女生在男朋友手机中发现他前任的联系方式并质问他,男生可以坦诚地表示,自己就是觉得没必要删,所以就留着了。他做到了完全的坦诚,但他没有考虑到对方的感受,这会导致他展现的诚实是残酷的、不体贴的,女生很难体验到亲密感。
在亲密关系中,如果一个人对伴侣的感受不做考虑、不加关心,而表现出过分彻底的坦诚,这时信息接收者感受到的是对方的不体贴、不亲密、甚至是冷酷无情(LaFollette & Graham, 1986)。
02.
尽管坦诚不一定是爱一个人的表现,但是有的人仍然需要伴侣坦诚来证明对自己的爱,与此同时,ta们往往很难接受伴侣以隐私为由拒绝坦诚。
比如,在看手机这回事上,很多人会问,如果没什么,为什么不能看?Ta们相信,如果伴侣极力阻止自己看ta手机,反应异常,那么ta不是在维护所谓的隐私,而是有什么向ta们隐瞒的秘密。
有人怕自己的秘密被戳穿,而拿隐私作为借口,见多了这种行为,人们难免把隐私和秘密等同起来。需要明确的是,隐私不等于秘密,秘密会损害关系中的信任,阻碍亲密,而隐私不会;相反地,隐私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后文会从隐私的功能上详述这一点)。
研究隐私的心理学家Darhl M. Pedersen把隐私定义为由个人自主决定与谁联系、联系多少,以及联系的类型的一种边界控制过程(boundary control process)。
正确地理解隐私,需要强调定义中的“个人自主决定”和“边界控制”两个要素。“个人自主决定”突出了个人的自治权(personal autonomy),也就是说,即使一个人手机里“没什么”,凭什么就要给别人看?如果ta不愿意,ta就有权利拒绝;ta维护自己的隐私的权利和对方提出看手机的权利是平等的。
“边界控制”包括有时候限制对方靠近自己、有时候鼓励对方靠近自己,以实现他人在特定时间和特定环境下接近自我的理想程度。
如果他人与我们的互动过度,我们就会感到被侵犯了边界,而互动太少,我们又会觉得孤独和疏远。隐私就是在调节和他人的互动程度,以达到让自己最舒服的状态。
心理学家Winnicott认为,对隐私的需要与婴幼儿时期独处的能力(capacity to be alone)紧密相关。当孩子内化依恋与分离的能力,能够在母亲不在场的时候独自玩耍,拥有了私人空间和思想,才会发展出真实的自我。
即使成年后,在亲密关系中,我们仍然需要不同程度的隐私来培养和保持自我意识。我们希望在某些方面保持分离,但同时在其他方面融为一体。比如有人想保有自己的财务隐私,但愿意和伴侣共享交友情况和社交圈子。
因此,隐私也不代表孤立、隔离或拒绝。一个人在亲密关系中需要隐私空间,但仍然想和伴侣保持亲密,这两种需要是不冲突的。
03.
Sykes(1999)研究发现,当人们的隐私受到侵犯时,ta们感到自己被侵犯了,觉得一些重要的东西被剥夺了。
侵犯隐私也可能会扼杀亲密关系中必不可少的自发性和真实性(spontaneity and authenticity)。
在亲密关系中,我们对隐私的界限会发生变化。我们愿意和伴侣分享自己脆弱不堪的一面,选择让最亲密的人知道那些不希望被外人了解的方面。这一切都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发生,才会有积极的意义。
当未征得伴侣的同意,你偷偷地去看ta的手机,或强行要求对方给你看,都让ta受到了非自愿的侵犯。
研究显示,强行突破隐私,会遏制伴侣向你开放边界的自发性,这样的情况越多,对方会有越大的概率不再愿意和你敞开心扉——只有当一个人的隐私空间被允许安全地存在时,ta才有可能主动愿意与他人共享。
另外,如果ta感到自己的隐私被侵犯,ta可能“符合”你的期望,但你看到的可能不是真实的ta。
例如,ta可能会提高“反侦察能力”, 在你看到手机之前就已经清理得天衣无缝,刻意删除一些不能让你看到的聊天记录,你自然看不到ta真实的一面。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正是侵犯隐私的行为让隐私变成了秘密。当你的伴侣在有意识地保守秘密时,你和ta之间,才真正失去了真实的连接。
04.
现代哲学家Ferdinand Schoeman(1992)指出,隐私之所以重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会促进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研究人员招募了108名志愿者,分别通过开放式问题和有关隐私的问卷收集了人们对日常隐私体验的详细描述(Lombardi & Ciceri, 2016)。
结果对隐私的功能有了两个重要发现。第一种功能与达到隐私状态后的安全感有关,很多受试者说,当ta们体验到隐私,ta们“感到对环境的控制”、“感到安全”。
在这段体验隐私的时间里,隐私提供了给人们认知、情绪和身体再生的机会,ta们可以静下心来思考,调节自己的情绪并释放压力,能感受到隐私赋予的“治愈价值(therapeutic value to privacy)”。
这样来说,允许亲密关系中的人体验到隐私状态,会让ta们对关系感到安全。而人们只有在感到安全的前提下,才会敢于在关系中和伴侣分享自己的感受,展现真实自我。
在缺乏隐私的亲密关系中,比起亲密感,人们更常感觉到负面的情感体验,例如不被信任、焦虑、紧张的窒息感。
如果一个人连短暂的独处时间都没有,比如伴侣夺命连环call,无时无刻不在查岗,ta不会对关系感到舒适和满意,而ta的伴侣获得的也只是虚假的亲密感。
05.
那么,在亲密关系中,我们要如何兼顾坦诚和隐私呢?
答案是:我们要根据关系的亲密度来看待坦诚和隐私。
如果关系不太亲密,我们建议:
先让渡自己的边界,尝试重新建立起基本的信任后,再谈隐私。
关系亲密度的下降可能与缺乏信任有关(Arikewuyo, Eluwole & ?zad, 2020),如果在这个时候,你还在坚持自己的隐私,不给对方看手机,会让你更无法获得伴侣的信任,也达不到你想要的情感亲密。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面临的选择并不是要拥有完全或部分的隐私,而是我们愿意在多大程度上放弃自己的隐私,以换取伴侣的信任和情感上的亲密。
比如,原来你不肯给ta看自己的手机,此时你主动让对方检查自己的社交账号,并不意味着你没有了隐私,而是暂时选择放下部分的隐私,让对方考核关系中的信任。
在建立起基本的信任之后,你可以真诚具体地表达对隐私的需要。
如果你想让关系更亲密,我们建议:
更多地尊重彼此的隐私,关注真诚的态度而非坦诚的程度。
一段真正的亲密关系不是两个人成为一体,而始终是两个个体之间的亲密关系,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保持这种个性需要一定程度的隐私。
当我们更多地去关注伴侣的真诚态度,而不是以自己对坦诚的期望去要求对方,伴侣也会感受到你的体贴和共情。
而尊重隐私,相当于在告诉对方,你看到了对方的真诚,相信ta对自己没有隐瞒,所以你们都可以有私人空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你希望对方继续发展自己的兴趣和个性,也珍视这段关系。
由此可见,真正重要的,是坦诚或隐私背后,那些为对方和双方共同利益所做出的考虑,以及能让你们的关系变得更亲密的考量。
以上。
References:
Arikewuyo, A., Eluwole, K., & ?zad, B. (2020). Influence of Lack of Trust on Romantic Relationship Problems: The Mediating Role of Partner Cell Phone Snooping. Psychological Reports.
LaFollette, H., & Graham, G. (1986). Honesty and Intimacy.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3(1), 3-18.
Lombardi, D., & Ciceri, M. (2016). More than defense in daily experience of privacy: The functions of privacy in digital and physical environments. Europe’S Journal of Psychology, 12(1), 115-136.
Pedersen, D. (1997). Psychological Functions of Privacy.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Psychology, 17(2), 147-156.
Sprecher, S., & Hendrick, S. S. (2004). Self-Disclosure in Intimate Relationships: Associations With Individual and Relationship Characteristics Over Time. Journal of Social and Clinical Psychology, 23(6), 857–877.
Winnicott, D. (1958). The capacity to be al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