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子女继承农村房屋,“3行1不行”是指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存在继承一说。不过,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城镇子女也可以继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子女对继承的农村房屋的权益是有限制的。

1、城镇子女继承农村房屋,继承的农村房屋可居住

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继承人继承房屋后,房屋就归继承人所有了,自然是可以居住的。

2、城镇子女继承农村房屋,继承的农村房屋可出售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把继承的农村房屋进行出售也是可以的。

不过需注意的是,因为农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房屋买卖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同村/同组)进行,而且受让方需满足宅基地申请条件,如果受让方在村里/组里已有宅基地及住房了,那也是不能买卖的。

3、城镇子女继承农村房屋,继承的农村房屋可确权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上可知,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可以确权登记的。

4、城镇子女继承农村房屋,继承的农村房屋不能重建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使用权。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也就是说,城市居民对农村宅基地是没有使用权的。

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城镇子女继承了房屋后,也只是暂时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能一直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当继承的房屋坍塌之后,城镇子女对宅基地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下的农村宅基地也将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