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编典故,险些混成状元的苏轼

相信很多人,当初或者现在,做学生、参加考试时,都曾动过,或者听说其他人,动过类似心思:

语文考试,先从字典,得是那种大部头,关键时刻能当凶器,至少防身的大型工具书,《辞海》、《辞源》之类中,找一个别说自己,老师、老师的老师,举国上下,没几个人认识的字,写作文时,东绕西绕,无论如何也把它用上。

英语考试同理,这一次,倒不用什么大部头,印欧语系词型长,十五起步,最好二十五、三十五个字母,构成的巨型合成词、专有名词,还是写作文,平时用不上,想办法装进去,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文起八代之衰。

如果是当初,“当初或者现在”,动过类似心思,甚至付诸过实践,冷暖自知,如果是现在,劝君不要自作聪明,须知判卷老师阅卷,从来是不带字典的,遇到自己不认识的字或词,只有唯一一个默认解释:你写错了。

比较而言,一位中国古人,就要聪明许多。人家的做法,与如上所述正好相反,考试写文章,需要用典的时候,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我们创造困难,也要上,有最好,没有也不要紧,硬编。

这个人,就是苏轼……

北宋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一同进京参加科考。那一年的会试,群星璀璨,同列唐宋八家的曾巩,日后,王安石新党二号人物吕惠卿,理学家程颢等,均在其中。仕林领袖欧阳修任主考,文坛名宿梅尧臣担纲阅卷,以《刑赏忠厚之至论》为题。

初评结束,梅尧臣看中了其中一篇,呈递给欧阳修,准备点它为头名状元。欧阳修读后,也击节叫好,只是字里行间,似乎是自己的学生,同榜曾巩手笔,思来想去,避嫌委屈“曾巩”为第二名榜眼。

事后证明,那篇文章是苏轼所作,就这样,苏轼苏东坡,当然那时候,他还没有号东坡居士,稀里糊涂地与状元擦肩而过……

和围棋弈罢,无论胜负如何,双方都要复盘一样,考试结束,主考官照例逐一召见中第考生,一来明确师生名分,二来略作指导或切磋。接见苏轼的时候,梅尧臣犹豫再三,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

苏轼文章中,有“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一段。梅尧臣说不怕你笑话,查了三天的书,也没找到“三杀三宥”的典故,究竟出自哪里,闻道先后、术业专攻,能不能赐教一下?

后者的回答,令梅尧臣大跌眼镜,事实上,哭笑不得:我也不知道,“想当然耳”,瞎编的。欧阳修倒十分豁达:你是会读书的,后生可畏,估计过不了多久,文坛便会只知你子瞻,苏轼苏子瞻,不知老夫我了。

这还不算完,苏轼得便宜卖乖:“三杀三宥”,确实是我编的,没有出处,但“想当然耳”,可是有出处的:当初曹操击败袁绍、夺取河北四州,将俘虏的袁熙妻子甄氏,赐给儿子曹丕。孔融十分不满,写信给曹操讲理,提及武王伐纣,将俘获的纣王爱姬妲己,赏给弟弟周公旦。事儿先放一边,曹操找到孔融,咱们都是读书人,妲己不是克商之后,被就地正法了么?孔融回答说,“想当然耳”,我编的……

最后,再多说两句。苏轼错失状元,以及“想当然”的故事,历来作为美谈,千古流传,并非空穴来风。但流传过程中,显然是出现了部分讹误。

首先,苏轼并不是嘉佑二年,丁酉榜榜眼,第二名不假,但他是礼部会试第二名,会试入围考生,还要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第一名称状元。嘉佑丁酉科状元,是章敦的侄子章衡,章敦也本科及第,耻于名列晚辈之后,拒绝接受诏书,榜眼名叫窦卞,苏轼只考中“乙科”,也就是第二等,看来宋仁宗赵祯,不似欧阳修好糊弄,是不吃“想当然”那一套的。

其次,所谓“三杀三宥”,也不是没有出处。出自《礼记》:

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

看样子,苏轼应该是记串了,被梅尧臣一问,答不上来,只说“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