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冷兵器时代,盔甲对于士兵的防护作用是相当重要的。而在宋代各方的兵器均以弓弩为主,火药兵器发展尚处于雏形阶段的情况下,宋朝也始终比较重视盔甲的制造与装备。北宋的铠甲,在唐代铠甲的基础上形成了较完整的形制。
北宋的铠甲按用途可分为“步人甲”“马军甲”和“马甲”。北宋步兵使用的叫“步人甲”,按《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的记载,士兵的盔甲一般分头黎、披膊、身甲、腿裙等部分。头部的兜奖是圆形的覆钵状,后面垂缀着较长的颊项,顶上中央插着三朵漂亮的缨球。甲身是一整片,由小长方形甲片组成,上面是保护胸、背的部分,用带子从肩上系连,腰部又用带子向前束扎,下垂左右两片腿裙。身甲上缀披膊,左右两片披膊在颈背后联成一体,用带子结系在颈下。
北宋军中的马甲有皮质和铁质两种。包括面帘、鸡颈、荡胸(即当胸)、马身甲和搭后五部分,披裹在战马身上,可有效地护住战马的头、颈和躯干,只有眼睛、嘴、耳朵、四肢和尾巴露在外面。这种皮马甲外还涂漆,最初涂黑色,以后逐渐改成了朱红色。宋朝的铠甲若按甲宵的质料分有铁、皮、纸三种,铁铠最为贵重。因为南方产纸较多,故纸甲的产量也相当多。如南宋高宗末,四川“调梁、洋义士万数,授以褚甲”,驱使与金军交锋。
宋朝制造盔甲的长短、大小与士兵的高矮肥瘦是要尽量相称的。按《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五《行军约束》中规定:“均配衣甲,亦定长短为三等,量人材大小给之。”而且兵种不同,士兵所穿的盔甲也有所不同。南宋的华岳在《翠微北征录》卷七《甲制》、《马军甲制》中就说:“步人则直身行立,短则露足;马军则曲膝蹲坐,长则结绊,马军甲裙所以独用过膝三寸。步人则甲身、腰圈、吊腿连成一片,名曰全装,而易为披带;马军则吊腿、抡泥遴作二段,名曰摘吊,而便于去取,故截为两段,上安结项四枚。遇敌则挂上吊腿,而用避矢石,退师则解入搭袋,而免被牵制”可见,当时的盔甲制造己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制造水平己达到了很高的水准。
盾是中国古代一种手持的防护械具,亦称牌。形体多为长方形、梯形或圆形,背后有握持的把手。盾的用途是将杀伤力加以消耗或偏导,以及作为助攻武器。也同样是北宋军队的主要防御武器之一。由于重量问题,历代盾牌都以藤、木或皮盾为主,由于木、皮盾表面需要涂漆以防潮腐,便连带产生了精美的盾面图案。宋军使用的盾牌,也叫旁牌,按兵种可分为步兵旁牌和骑兵旁牌两类。
按《武经总要》的记载,它们均为硬木制成,表面有皮革。步兵旁牌比骑兵旁牌要长大,平底尖首,中间有横档,可以倚立在地上,使步兵的整个身躯都蔽隐在牌后,用其来掩护作战。骑兵旁牌为圆形,面积较小,牌面上绘有兽头等图形,背面有套环,骑兵作战时可将其套在手臂上,用来遮挡矢石。
就北宋步兵盾而言,其制作材料前后也有一些变化。自太祖至仁宗,这一时期北宋步人盾主要是木质。但到宋神宗时,设立“官编修军器什物法制,择精致者修为法式”。同时改革宋军兵器法式,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弓、甲等。其中包括“改造桐木漆牌为奕竹穿皮长牌”。至此时起,北宋生产的盾牌由木质改为竹质。一直到北宋灭亡。
参考资料
【1】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