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这个话题已经是妥妥的老生常谈而且还富于历史感,可以说自从考试这一行为诞生,我等学子作弊手段即一日不减。但毕竟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你小子敢作弊,老师们就敢检查,一来一回,可谓是明争暗斗,藏龙卧虎。
尤其是一纸定终身的科举时代,即使没有高科技手段的辅助,这种斗争依旧发展到了巅峰,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直接体现了人类的智慧。
科举之制,起于隋唐,终于明清,遍历千年,这之中关于科举舞弊和政府革弊的故事,出本书可都有辞海那么厚了。
这种斗争尤其在南宋时期最为精彩,此时科举不仅竞争激烈,而且北宋的一套反弊体系已经千疮百孔,舞弊手段之多,令人咂舌,而政府整治舞弊的决心也被世人所见,明争暗斗,尤为可观。
这场师生之间的军备竞赛,虽然在南宋时期达到高潮,但还请听我说一番北宋老师们手中掌握的武器。
1.罢公荐、停公卷
所谓的公荐,是指科举开始之前,台阁近臣可以向科考官员推荐一批有才学的士子,可想而知,这一举措对有权有势又有钱的世家子弟来说,可谓是大开方便之门,于是在宋太祖时期被紧急叫停。
而所谓的公卷,与公荐相似,同样是一种科举举措,这一举措允许士子科考之前向考官呈上自己的大作,作为成绩的参考。同样,对于世家子弟,即使他们并无才学,也可以通过手中钱财获得远超于自身水平的作品。
北宋政府先是试图对此制度做出限制,比如说考生必须亲自投递公卷并且要保证字迹相同,但架不住有的考生确实手眼通天,一手瞒天过海玩的贼溜,于是最终还是取消了该制度。
2.增加考官
在唐代,考试的内容都由一位礼部侍郎来完成,从命题到成绩都是这位礼部侍郎的工作。
这很显然容易成为舞弊的起因,于是到了宋代,对此做出了大量的修改,包括增加考官,让考官们互相牵制,而且每任考官都由皇帝亲自临时指定等等,可以说是有效的制止了徇私舞弊的现象。
3.别头试
这其实是一种回避制度,譬如说考官的子侄等具有亲密关系的士子来考试,需要另派考官,在别院就试。这种制度逐步发展,从起初只有个别考生太过不幸享受到VIP级的待遇,到后来但凡稍微沾亲带故的都能享受考试贵宾房。
4.糊名
糊名法在众多有权势有的举人心中绝对可以排入最讨厌制度前三名,这一作法,直接让这些士子买通考官的想法沦为幻梦,或者说增添了巨大的投机成本(依然可以通过暗号等方式让考官认出)。
糊名的具体方法是将士子的姓名、年龄、父祖三代姓名及籍贯全部糊上密封,让考官在不知学子的情况下阅卷,待到成绩公示,再解开糊名。
甚至后期更加丧心病狂,为了防止考官因字迹而辨认出考生,北宋政府决定将所有考卷都有专人抄写一份。这叫做眷录制。
以上就是北宋政府应对舞弊的各种举措,这套系统,无疑是行之有效的,在北宋时期,大致保证了科举的公正。
但等到南宋,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首先我们简要的介绍一下南宋学子们的创举。
1.“冒贯寄应”
当时的科举,和我们如今的高考有所相似,各个省市的分数线都有所不同,假如一位来自学习竞争大省的学子在相对宽松的省市参考的话,更容易过分数线。因此,在我们现代就出现了高考移民的现象,当然我们对此是有限制的,譬如学子必须在当地学满三年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
而在古代,高考移民这种情况则被称为“冒贯寄应”(冒贯,假冒籍贯;寄应,在寄居地参加科举考试)
当时的南宋学子们,为了能“冒贯寄应”,可谓是下了一番苦功,一些案例现在看来真是哭笑不得,有人在科考前认人作父,以此改变籍贯,有人从籍贯来看好像是个孤儿——父亲和兄弟们一起住,他一个人在外地长大,
这些现象,令考官哭笑不得,甚至有所愤怒,譬如前面那位临时认爹的——既不孝于父,何敢言其能忠于君?
2.怀夹传义、代笔续烛
这几种舞弊方式,除去续烛之外,在今天依然是令人非常熟悉的经典套路。
所谓怀夹,就是夹带小抄,而在南宋时期,这一行为甚至形成了一条产业链,一些小作坊专门印制微型的文册,称为“夹袋”。
嘉定十二年的时候,有位心胸宽阔的学子一口气带了十二份夹袋,自己用一份,其余十一份传给他人,堪称是考场及时雨,那叫一个义薄云天。
至于传义,直白的说,这就是传纸条。
代笔更简单,今天的话叫找枪手。
至于最后的续烛,则是指考生在入夜后点蜡考试,趁机作弊,此时灯火昏暗,考官难辨真假,一时间可谓是夹袋纵横、传义漫天、枪手遍布。
眼见科举场上是妖魔纵横,神仙斗法,南宋政府于是紧急下场,双管齐下。
1.结保
结保是一种报考程序,首先在考试开始前需要参与考试的学子递交家状和保状,随后以三人甚至十人为一保,一保之中,凡有人作奸犯科,“同保当连坐,不得赴举”。
没错,为了整治舞弊,南宋政府连连坐这种大杀器都拿出来了。
2.严厉监考
为了应对考场中实在略多的怀携夹带、传义代笔等行为,南宋政府特意增加更多的监考老师,当时称为“厢官”,厢官负责在各处巡逻,若是发现舞弊行为,甚至还有悬赏。而且,南宋不仅有一种监考,还有另一种监考老师,这就是专职官,负责多方潜查,贴身检查,搜寻怀夹,并且在各处巡逻,堵塞一切漏洞。
而且在出题方面也有所改变,之前是填空题,你有小抄自然就能平安无事,但现在改成了简答题,别说是有小抄,就是给你开卷你都未必答得好。
而且,在南宋之前,凡是舞弊被抓到,其代价往往是“殿二举”,也就是两次科举不得参加,而在南宋之后,代价则是“殿五举”。
3.废除漕试
所谓漕试,就是对官僚子弟及其亲眷的一种优待,其解额较为宽裕,不仅如此,漕试还是舞弊的多发场所,毕竟来参加的基本都是官员子弟,胆子都大的很,消息又灵通,这些人扎堆一起考试,不作弊本来就很难想象。
因此,南宋政府在每年减少漕试的录取人数,连年如此,并且提高参加漕试的门槛,最终在淳熙十六年,废除了漕试这一举措。
4.户籍管理及复查复试
针对冒贯寄应这一现象,南宋政府在户籍管理上下了一番苦功,首先将各地考试时间调整为统一开考,杜绝了利用开试日期不一致的时间差在多地应试的现象。其次则是清理了大量的多头户籍,并且立下了严苛的相关刑法。
此外则是试卷的复查制度,所有的合格试卷会被送入礼部,待到考试结束进行复查,但凡有试卷与殿试字迹不同者,一律以作弊论处。
这一套反作弊系统的运行,对于科举的公平公正,确实取到了一定的成效,然而由于官场腐败,虽法律越发严密,但总会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的情况,这其实才是南宋科举弊病横生的原因。
文:未定君
参考资料:
【1】《宋会要辑稿》 徐松
【2】《宋史选举志补正》 何忠礼
【3】《中国教育史》 毛礼锐
【4】《宋代科场的作弊与革弊》祝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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