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行业的痛点如何解决?

家政行业的痛点如何解决?

家政行业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两万亿,不少投资研究机构将其视为一个投资风口,但最核心的问题是监管远远没有跟上,这恐怕是现在中国家政痛点的根本原因。

杭州发生的惨案让人无法接受,这简直就是一出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令人扼腕叹息之余,也让人对家政市场乱象心生疑虑:被害人一家以月薪7500元聘请的保姆,为什么仍然得不到品质的保证,竟然让一个有诸多前科的女赌徒登堂入室最终酿成惨祸?

这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培养信任机制

当下的保姆市场存在诸多问题。而在保姆和客户间一手托两家的家政公司,有相当一部分,几平方米租来的房子加一部电话一张桌子就是全部的家当。什么星级月嫂特级育儿嫂满天飞,可是呢,怎么个“星”法,“特”在哪儿?都是中介公司自己说了算,没有任何第三方的认证机构可以客观评价。保姆们的实际能力,工作年头,无从证明和评判。

北京市家政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的保姆中,初中以下学历的占92%,还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

上海家好月圆家政服务公司负责人徐开富先生也承认,家政服务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来当家政服务人员的,很多都是农村来大城市打工的中年妇女,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法律意识单薄。虽然这两年大城市中保姆的工资涨了很多,但这笔收入中并不包括四金五金,所以如果去除正规企业应该缴付的四金五金,她们的收入并没有那么高,而大城市中的生活成本又节节攀升,工作技术含量不高,社会认同感较低,这恐怕是杭州事件产生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很多时候,雇主对于保姆,是不是都待保姆如家人呢?他觉得家政服务是两方面的问题:“很多时候,保姆也要遭受来自他人的冷眼。一方面是用工荒,找不到保姆月嫂,另一方面是雇主不满意,如何去建立客户的信任机制是当下家政行业的一大痛点。这需要强大的品牌支撑,信任机制既是痛点,也是企业的机会,而市场的培育、客户的宣教同样也很重要。”

信任机制的培养,需要家政服务行业的努力,也需要用人家庭的理解。“我们也碰到过很挑剔的雇主,三天两头更换保姆,有些保姆也没做错什么事就给换了,有时候心理上有不平衡也好理解,好像做服务行业就低人一等,我们也特别希望得到雇主的尊重。”

他觉得这其实是我们文化的缺陷,传统意识中,保姆、佣人都是下等人,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而在杭州保姆放火事件之后,特别需要培养信任机制,如果不能,那未来无人敢用保姆,也无人敢做保姆。

急需法律建设

那如何培养信任机制呢?靠人与人之间朴素的感情支撑吗?

根据经济学家汤敏的调研,如果保姆市场能步入规范,那么这个行业可以吸纳500万甚至上千万的女性农民工就业。家政行业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两万亿,不少投资研究机构将其视为一个投资风口,但最核心的问题是监管远远没有跟上,这恐怕是现在中国家政痛点的根本原因。

徐开富对记者说:“在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政府都制定有专门的《雇佣条例》,对于劳资双方以及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都做出细致的规定。而我国大陆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滞后的,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员、雇主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参照民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调整。因为市场对保姆有强大需求,有了规范,这个市场就能健全,没有规范,就会乱象丛生。”

2016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制订了《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在全国都有示范意义。

在合同中,双方约定试用期时间,在试用期内,保姆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双方约定的调换条件,家政服务机构应在雇主提出调换要求后3天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当然,在试用期,保姆工资不能少,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多少钱一天合同上也得注明。雇主换人频率也得有个度,在合同期内免费换人超过约定数,那就要收服务费了,双方可约定每换一次加收多少钱。

试用期满后,雇主应按标准支付服务费,包括保姆工资和家政公司管理费。如保姆实际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而双方终止合同时,雇主按实际服务天数支付服务费,多退少补。什么时候支付工资?“合同书”明确,可按月、季、半年、一年支付,不过要具体选一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频繁换保姆,不仅让雇主花冤枉钱,还会引发矛盾纠纷,”徐开富说,“《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就约定了保姆试用期。雇主和雇用的保姆都可以互相试用,这不是更加人性化的措施吗?就在前一段时间,上海也出臺了首个家政标准,我觉得是非常及时的,对于规范整个行业有重要意义,家政服务人员应该信息透明化,建立诚信制度。家政市场只有专业化、规范化,才能让保姆和雇主双方都满意。比如我们上海的家政标准就规定,客户如因突发事由需解聘家政员,应提前72小时通知家政服务机构。保姆综合素质的确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范畴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只有走上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这一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6月22日,上海出台了上海首个家政标准。标准规定:家政员在签订服务协议前,应提供前一家任职的家政服务机构或客户出具的评价意见或推荐信;家政服务机构与家政员签订服务协议时,应明确家政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家政员因个人原因需提前中止服务协议时,应提前15天告知客户或家政服务机构,等家政服务机构安排人员接替后,方可中止等。这对于乱象丛生的家政服务行业显然是一记重锤。

现在,已经有很多高素质的人才开始看上这一行业的前景,上海已有留洋博士涉足家政行业,有国际资本介入家政业,我国一些高校也开始关注家政行业,河北工业大学开设了家政艺术系,东北农业大学、北京海淀走读大学开设了家政系,相信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之后,家政行业的未来会越来越美好。

作者:何映宇

来源:《今日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