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士大夫之间有哪些经济往来?

清代士大夫之间的经济往来

人生在世,总有人情账。作为读书人的清代士大夫群体,即便满腹学问,浮沉宦海,也难免彼此之间要点缀人情,或多或少有着经济上的往来。

贫寒的士大夫往往需要借钱赶考、赴任。清代读书人参加考试以及官员赴任,交通不方便,甚至路上要花几个月时间的,花费不少,很多士大夫尤其是出身贫寒之人都是借钱启程的。

《曾国藩年谱》记载,道光十七年(1837年)“十二月,公(曾国藩)谋入都会试,无以为资,称贷于族戚家,携钱三十二缗以行,抵都中,余三缗耳。”——这位晚清“中兴名臣”当年也是借钱去北京参加会试的。

曾国藩考中进士,回家復习后再进京参加散馆考试,其路费也是四处筹借的,有赠送的礼金,更多的是靠借贷。他在道光十九年(1839年)四月十六日的日记中写道:“向(曾)大启借钱为进京路费,大启已诺。”同年六月,又写信向耒阳的同族曾忍斋、曾谦六借钱,没收到回信。八月,曾父当面又向曾谦六提出借钱,对方同意借银200两。可是到十月份,银子还没送来,曾国藩只好硬着头皮,再度写信催借银两,并且还写了对联条幅送给曾谦六,以示结好。

衡阳县令等地方官员得知曾国藩将去京城参加散馆考试,都送了礼金给他作为旅费。新晋进士的寒碜,出身寒门的士大夫官员们其实都有体会。

晚清名臣王文韶在同治六年(1867年)湖北道台任上时,一位叫徐子静的朋友被派云南任职,手头拮据,他慷慨解囊:“徐子静辞行,拟即由川(四川)赴滇(云南),长途薄宦……可矜亦可虑也,赠三十金。”同治七年(1868年)三月二十一日,有朋友恭养泉回京城任职,路费紧张,王文韶又“赠(恭)养泉百金,聊以送别。”

其实,翻看清代士大夫们的文字,你会发现很多凑钱集款去赴任的例子。在当时,经济宽裕后的士大夫接济手头拮据的同学、朋友也是人情往来的常事。咸丰八年(1858年)九月,得知以前在京同为翰林、已亡故的黄麒祥的妻儿避乱乡间,生活困难,此时已是朝廷重臣的曾国藩请人代送30两银子慰问。当时,好友兼文友的吴子序回老家,曾国藩也“赠银二百两以为乱后葺屋补缀之费”。

同治七年(1868年)三月十七日,王文韶的朋友欧阳吉人去北京,缺少旅费,他“赠卅金并移百金”——明确说好,30两银子是赠送的,100两银子到京再归还。

作为同年参加乡试的“同学”,士大夫之间也有互帮互助的情分。同治三年(1864年)三月十四日,晚清名臣翁同龢的侄儿、过继儿子翁曾翰在日记中记述:“同年高文煜故,家贫,同人做助,余送二十千(钱)。”再有同治十一年(1872年)五月二十八日,“知同人为覃溪先生后人集养赡资,得三百金,商俟收齐时交乐映川设法生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有善心的士大夫们伸手互助,被认为是道义所在。

“雪中送炭”出钱帮乡亲度经济难关,在当时算得一件义举。清朝学者兼名幕僚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记录了嘉靖年间一件真事:华亭县穷秀才周芳容去寻找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病死在归州的父亲,辗转颠沛,历尽困苦险恶,在急公好义的士大夫们的指点、资助之下,用了一年多时间终于将父亲的骸骨背回了故乡安葬。作者在总结这件事情时说:“是役也,(周)芳容在京城时几冻恶死,正阳关几病死……非史君济以资斧不能至汉口……非刘州牧与张将军倡赙赠舟,不能浮江归里。”没有士大夫们“雪中送炭”的经济资助,孝顺的穷秀才绝对难以完成一件轰动当时的孝举。

再看,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三月二十三日,曾国藩因升官为翰林院侍讲,尽管自己的负担也很重,但是他依然从自己薪俸中挤出10两银子寄回湘乡,接济生活困难的曾氏族人。曾国藩官至封疆大吏后,更是常常接济亲朋故交。

士大夫之间,常常赠送礼金,表达问候之意。王文韶为地方官员时,常会顺托送奏折进京的差役们带送一些银两给在京的座师、朋友们,并致问候。其日记中所记不少,如同治六年(1867年)六月二十九日的日记:“折差赴京……托送太属元卷公分八十两,另送书师元卷十二两。”

同治七年(1868年),当钱塘籍官员吴振械致仕归乡,路过湖北武昌时,身为布政使的王文韶特地出城拜见同乡前辈,并赠送100两银子,为其送行。

在经济上帮衬同乡士大夫是条件好的在京显宦之家乐于做的事情。翁曾翰按照长辈的要求常接济在京的同乡官员,如光绪二年(1876年)二月二十七日,翁曾翰代表翁家“送同邑(京官)元券廿一份”,每份四两银子,共送出了21份,又“送陈屺瞻元券四两”。

清代士大夫们过年过节都给老师送“节敬”,座师家中有大事更要出钱尽力。如:同治二年(1863年)四月,“同年出知单,以愣香师须刻书三种”,学生们集资,翁曾翰出份子钱四两白银赞助;同治六年(1867年)八月,其座师何受山在家守制,缺少用度,要学生们帮衬,“马焕卿同年偕云生来,传何师意欲同房八人集二百金以应目前之急。”对此,翁曾翰也颇有微词,在日记中抱怨:“想同人罗掘,未必能如数也。”后来,这位老师的夫人又让学生们集资为老师买房子,学生们只好勉力为之。

在京城的清代士大夫们会有些额外收入,多数来自家乡的“补贴”。《邓华熙日记》记述,咸丰年间广东举人邓华熙报捐员外郎,在刑部任职时,能收到家乡州县派分给他的“公车费”,作为一种对考中举人以上功名的知识分子的“补贴”,他领取的数额为白银三两六钱左右。作为京官,为本籍同乡出具考试、旌表印结一类的文字证明,也会收到馈赠银两,多少不等,这是小京官们的一项重要额外收入,曾国藩、邓华熙等人日记中都明确记录代办印结之事。

同时,清代地方官员在春夏之际,会向本籍的士大夫们奉上多少不一的炭敬、冰敬(其实就是银两)。“别敬”一类的馈赠,也是当时士大夫之间通常所行的。

官员们离开京城,如果条件好的话,会赠送亲朋好友们一些银两,称为“留别银”,这在士大夫之间很流行。来看同治十一年(1872年)十月份:初六日,官员英朴奉送翁曾翰留别银八两;二十五日,来京城办事的地方大吏严渭春,是翁曾翰父亲的好友,离开京城时,送给翁曾翰一笔留别银,数额十六两。——这个月,翁曾翰收到了两份“留别银”,这是最普通的月份,其他时间,可想而知。同治十三年(1874年)三月初一,李鸿章离开京城时,给翁曾翰的“留别银”也是十六两。这样的留别赠银,从翁曾翰日记中来看,数量颇多,这与炭敬、冰敬以及别敬之类的经济赠与,同时并行。

据曾国藩记录,1840年,他初到北京落脚,全年开销为800两银子,其中还账300两,实际开销500两左右,其时,曾氏的仕途才起步,所得与所施,都很有限。而常熟翁家作为当时的显宦,收支金额就很大了。光绪元年(1875年)底,翁曾翰盘点在京家用账目,全年光应酬用银就为3900余两,数目颇大。其时,一品大学士的年薪也不过180两银子和180斛禄米。

总之,清代士大夫之间的经济往来,正常情况下,既有谋生的需要在内,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儒家文化中互帮互助以及尊敬、行善的道义。

作者:李晓巧

来源:《看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