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 Rolex 是优质的品牌命名,而劳力士却非常差劲?

往时,香港蛊惑仔着草,通常金劳傍身,甫抵异乡,则寻当铺换钱,以作经费。电影《伊莎贝拉》里,做过司警的男主角也哀叹,澳门人做人不容易,「冇只劳吾掂嘅,吾系人睇吾起你,系睇吾度你」,——可见,无论在香港或澳门,劳力士都有其价值及身份象征。

作为奢侈手表品牌的「劳力士 Rolex」,比起「百达翡丽 Patek Philippe」之类,历史并不算长,商标注册时已是 1908 年,——也可能是时间的原因,创始人并没有刻意以自家的姓氏作为品牌命名。

在创始人之一 Hans Wilsdorf 的心目中,该品牌命名必须同时满足几个因素:

其一,要拟声(Onomatopoeic),并且在此的基础上,还得满足所在品类的特色,其发音要「接近手表上发条的声响(sounding like a watch being wound)」。

其二,能够在多种语言中发音轻易(easily pronounceable in many languages)。

其三,将以全大写形式出现,其大小需等高等宽、书写均衡(all its upper-case letters have the same size and can be written symmetrically)。

其四,需够短,以便更好地呈现在表盘上(short enough to fit on the face of a watch)。

有人拆解「Rolex」的命名,单纯以「Rolling Excellent」来阐释,可能就辜负上述命名思路的深意。——上面的几个因素,放在当下,非但不过时,还具有指导意义:

1. 注重发音,甚至发音要与所在行业相关,国内的品牌命名案例如「滴滴」,类似。

2. 多语种可扩展性,国内的品牌命名如「华为 Huawei」、「小米 Xiaomi」,是反例。

3. 字体的风格形式(等高等宽),在当下技术手段不是问题,各有倾向、合适最好,表盘上「ROLEX」以全大写出现,「swatch」则以全小写出现。

4. 注意到品牌命名的呈现场景(产品呈现,广告呈现),这点,事实上很多人都会忽略。

「Rolex」是个相当优质的品牌名,优质到公司历史更长的「天美时 Timex」,品牌名字后缀的「-ex」,都抄袭自 Rolex,——相对而言,中文命名为「劳力士」,就很是不足,带着浓烈的区域方言色彩,纯粹就是音译,似乎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劳力士,劳力者可能大多数是一辈子都无法戴上,这很讽刺,就如同古代叹咏「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者可能是个贪官,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弄出「劳力士」品牌命名的香港,却是个神奇地方,如电影所讲,过往码头的苦力,凭双手打出名堂,进化出字头,再洗白上岸,劳力士也真戴上了。

所以,联系到时代,倒不能苛刻指责「劳力士」这个命名的局限性。——一战之后,德国人 Hans Wilsdorf 与英国人 Alfred Davis,出于避税,将钟表公司从英国搬到瑞士,作为外国人在钟表王国孵化出「Rolex」这个奢华品牌,成就一番事业,本身也是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