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的头几个月,美国政府面对突如其来的战争,动员及军事打击、同盟国之间的沟通等等问题,已经将罗斯福搞得焦头烂额。针对国内的反日浪潮,他并没有太多精力去解决,只是将这件事交给了军方去处理。
为防止日裔美国人“里通外国”的勾当,军方采取简单而有效的办法——将他们强制集中监管起来。作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罗斯福居然赞同这样的做法,随即签署了9066号行政令,授权军方可以命令“任何人”撤离。
这无疑是将日裔美国人驱逐并集中管理,成为合法行为。按照法令,每一个日裔美国人家庭收到一份“迁移”通知,他们的银行存款和投资全部被没收,以防止出现“资敌”的现象;只允许携带个人物品,没收刀具等管制用品,防止出现骚乱。
到了迁移的日子,卡车停在家门口,荷枪实弹的士兵呵斥着:“日本佬,出来”,押送带着“特殊标志”的日裔美国人上车,周围看热闹的邻居更是跟着起哄,这一幕,与德国驱离犹太人的情景十分相似。他们的终点站,就是“战时安置中心”。
这些安置点都设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四周布满铁丝网并通了电,全副武装的军警日夜巡逻,每个家庭安排一个约40平方米、用油毛毡和木板搭建的小房子,每个营区公用一个食堂、厕所和露天淋浴室,他们不得随意走动,更不准外出。
这其实和集中营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伙食相对好些,没有虐待和焚尸炉。这些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日裔美国人没有反抗吗?没有,一起都没有。不仅如此,他们每天早上还会集合在一起,举行升国旗仪式(星条旗),歌唱美国国歌。
尽管9066号法令是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手段,但以“民主”自居的美国也干出这样的事情,犹如“自己打自己一耳光”。特别对罗斯福来说,恐怕是他从政历史中最不光彩的一页。然而,这些日裔美国人却“以德报怨”的报效祖国。
他们以踊跃参军的方式,表达对美国的热爱和忠诚。
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到最关键的一年,拥有强大战争潜力的美国,也出现兵源吃紧的现象,这给了被集中监管的日裔美国人,参加二战的机会。出乎意料的是,这些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日裔美国人踊跃报名,他们被派往各个战场。
一些有文化的日裔美国人,进入到美军情报机关,负责破译日军的密码。过去因为语法习惯的不同,一份密码电报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破译,经常延误战机。现在,在他们的帮助下,仅用6个小时就能破译,大大提高了情报的工作效率。
但大多数日裔军人还是直接投入到了战场。在战争爆发后不久,原本在美军中服役的日裔军人,被抽调出来单独组成第100营。不过,为了“安全起见”,第100营与后来组建的442团开赴欧洲战场。他们与凶悍的德军进行了几十场战斗。
他们奋勇争先、不要命地向前冲,立下了赫赫战功。442团的战损率居然达到314%,依靠不断补充的日裔士兵维持建制,是二战中美军伤亡率最高的步兵团,也是美国陆军历史上获得荣誉最多的团级单位,第100营更是被美军称为“紫心营”。
在美军战斗序列里受总统嘉奖多的单位,有陆战第一师3次,第101空降师2次,而442团竟然高达7次,先后共有18000多人次获得勋章,是名副其实的“功勋团”,他们凭借自己的表现希望赢得尊重,更需要美国能够容纳和善待他们。
但战争结束后相当一段长的时间,这些回到国内的日裔军人,依然被饭店和商店拒之门外,而他们的家人依然在“战时安置中心”被监管,曾经属于他们的土地、农场和家产被白人占据,并没有归还,日裔美国人开始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尽管美国出台了《日裔美国人重新安置索赔法》,但赔偿的费用寥寥无几。他们不断地向政府施压,终于在1980年,卡特总统重新启动调查程序,发现日裔美国人没有任何的不忠诚举动,美国国会正式承认了错误并积极进行赔偿。
1988年,里根总统代表美国政府发文道歉,并向每一位幸存者赔偿2万美元,日裔美国人在二战中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才彻底得到解决。说白了,这些日裔美国人就是美国人,跟肤色没有任何关系,既不值得同情,也不必幸灾乐祸。
因为,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大家认为呢?欢迎留言一起讨论。
参考文献:《第二次世界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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