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伟大科学家被判死刑,人类科学可能停滞上百年,怎么办?

如果一个伟大的科学家犯了故意杀人罪,按照法律规定,本应该被判处死刑,但他的死亡可能导致人类科学发展停滞100年,该怎么办?

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他应该被判死刑。不过,有时候会出现特殊情况,会被特殊照顾。伟大的科学家就是这样一类可能会被特殊照顾的人。

杀人罪虽然是恶性犯罪,但本质上侵犯的是少数人的权益,而重大科学发明却有可能造福全人类。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当少数人的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起冲突,道义和利益起冲突时,如何权衡?

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非取决于少数科学家

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伟大科学家,比如牛顿和爱因斯坦,如果没有他们,人类的科学发展真的要停滞几十年。这些杰出人士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确实有很大的贡献,但是没有他们人类的科学同样会向前发展,只是发展速度可能要慢一点儿。

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来都不是某几个人的功劳,而是全人类许多科学家的共同努力。比如牛顿三大力学定律,这些定律前人早就有所发现,牛顿起到了一个总结发展的作用。牛顿自己也说过,他之所以这么杰出,是因为站在了巨人的肩上。欧几里德《几何原本》中的大部分知识也不是欧几里德发现的。在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之前,洛伦兹等人已经摸到了相对论的大门。少了某些关键人物,地球仍然会转,人类社会还是会向前发展,只是会多了几番波折。

法律只能做到尽量公平

当某些人的生死影响到国家或者社会的利益时,就会出现特例。通常前功不抵后过,如果你日后还能在科学技术上做出贡献巨大,你就能够获得减刑。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有的国家是没有死刑的。但是放在有死刑的国家里,根据法律法规,究竟是判死刑,还是酌情减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除了十恶不赦的大恶人,凡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都可以酌情减刑。此外,该科学家是否故意犯罪,犯罪情节恶不恶劣,也是量刑的标准。对于某些年老体弱者或者孕妇,都可以从轻发落。

法律究竟是干什么的?法律是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不过,法律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社会要想和谐,就必须要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公正,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社会是由人组成的,国家也是由人组成的,法律就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人人生而平等,这只是法律上的说法。阶级总是存在的,少数人总是因为身份、地位、金钱等方面的优势占据着特权。对于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来说,法律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就看政府的执行力了。

不过,这只是理想状态,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与正义,因为这个标准很难衡量,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应该放弃这种美好的追求。功过相抵的案例,历史上就有很多。但是功是功,过是过,现代化的文明国家不应该过分提倡功过相抵,即使你是闻名世界的大科学家。

结束语

如果他日后的成就真的能够影响国家或者社会的利益,对于这种情况,这种本应判死刑的,可以判个死缓。如果日后确有重大成果,可以减刑 为了维持相对公平,也应该避免过度减刑。

无刷励磁电机的发明者李红涛,就是国内比较有名的案例,他曾经被判死刑,期间因为这个发明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后来改判了有期徒刑。二战期间,纳粹德国的一些科学家就犯下了罪行,不过这些人才通通被美国接纳了,比如冯·布劳恩。可见,在国家和社会利益面前,法律、道义等都得让位。

不过,一个伟大的国家、伟大的民族不应该完全利益至上。对于文明社会,真善美才是永恒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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