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美国近代史上了不起的军人,大家都会想到马歇尔、艾森豪威尔、麦克阿瑟等名将,但要说起颇有争议的,那一定是麦克阿瑟。作为唯一一个历经一战、二战和朝鲜战争的将军,他荣获的奖章最多,堪称美军战争史上的奇才。
然而,与其丰富的人生经历相比,麦克阿瑟好大喜功,但战功平平,也被授予五星上将引起了业界很大的争议,尤其是其争强好胜、桀骜不驯的性格,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当然,这些都与麦克阿瑟的出身和家庭环境,是分不开的。
有钱有势的家庭,让其从小有很强的优越感。
麦克阿瑟家族是苏格兰的贵族,富甲一方,拥有许多产业。1825年,随着战乱,家道没落,为了躲避灾祸,其10岁的祖父跟随母亲远渡重洋,移居美国的马萨诸塞州,投奔外祖母一家。在家人的帮助下,其祖父从年轻时就对政治很感兴趣。
再加上其家族与丘吉尔和罗斯福两家是亲戚,其祖父的仕途可谓是一帆风顺,担任过检察官、副州长等职,直至担任联邦政府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麦克阿瑟从小对颇有绅士风度的爷爷十分崇敬,爷孙俩的关系十分友好。
但对他影响最大的,还是其父亲阿瑟.麦克阿瑟。17岁时就参加了美国著名的南北战争,由于作战勇敢荣获国家最高奖章——国会荣誉勋章,并连续获得晋升,19岁时就成为北方军中十分惹眼的“娃娃上校”,并从此成为了一名职业军人。
麦克阿瑟的母亲平克尼是一位南方贵族的小姐,家里也是腰缠万贯、大富大贵,而且受过良好的教育,可以说是知书达理、多才多艺。俗话说得好“美女爱英雄”,平克尼与阿瑟的结合,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麦克阿瑟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样家庭出身的孩子,有着很强的优越感。麦克阿瑟更是从小随着父亲在军营里长大,可以说是听着“军号声”不断地成长,很小就学会了骑马、射击,立志成为和父亲一样勇敢,有男子汉气概的人。当然,顽劣更是小麦克阿瑟的拿手好戏。
但在母亲的言传身教下,麦克阿瑟对仪表、着装和言谈举止十分注重,尤其是其深入骨髓的贵族意识,让他对周围的人始终摆出一副“格格不入”的姿态。在他的世界里,维护家族的荣誉感是其毕生的重任,永远是高人一等的人。
但做到“高人一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1886年,6岁的麦克阿瑟上了小学,但跟随父亲东奔西颠的军营生活,早已养成了天马行空、为所欲为的性格,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听课,成了一件最难受的事情,学习成绩可想而知,好几门功课都不及格,但打打杀杀是他最热衷的游戏。
2年后,其父亲调任华盛顿陆军司令部,麦克阿瑟也进入了一家富人学校,尽管生活安定了下来,但同学们非富即贵,让他从小养成的优越感一下子消失,极不适应。更由于一次大病后,麦克阿瑟说话变成了口吃,成为同学们耻笑的对象。
作为一个要强的孩子,最在意荣誉和赞扬。而在富家子弟云集的学校里,由于初来乍到和口吃病,麦克阿瑟的自尊心第一次遭到了无情的摧残,甚至连老师也“冤枉”他。更让人懊恼的是,因为口吃,他连“发飙的”回击能力都没有。
那段日子是小麦克阿瑟最黑暗的时光。细心的平克尼自然明白儿子的遭遇,她一面鼓励他树立信心,不要在意别人说什么,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一面开始有针对性地通过朗读纠正儿子的口吃。
在母亲的关怀下,麦克阿瑟不再暴躁,默默忍受着同学们的羞辱和嘲弄,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学习和矫正口吃病上。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仅治愈了口吃,学习成绩也突飞猛进。同学不再嘲笑,老师也经常表扬,让他找到了“高人一等”的方法。
一次期末考试,当老师宣布开卷考试时,全班同学拍手称快、欢呼雀跃。当他们飞快地把试题做完后交卷,只剩下麦克阿瑟一人在继续答题,他没有翻书,独立思考地完成了考试。其表现出与同龄孩子不同的坚强意志力,让老师褒奖有加,从此刮目相看。
正是这个事件,显示了麦克阿瑟从小就有着非凡的抱负,培养了他绝不认输、勇往直前的品质,并找到了学习的“乐趣”。在他看来,在富家子弟云集的地方,唯有学习好,是保持和维护家族优越感的唯一途径。他十分享受被人夸赞的感觉。
参考文献:《第二次世界大战》、《老兵不死,麦克阿瑟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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