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上自天子、亲王、文武百官,下至老百姓的衣服样式,都做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从样式、颜色、花纹、料子,到衣袖的长度、开衩的高度,几乎无所不包。
他规定金绣、锦绣、绫罗这样的材料只能由贵族和官员们使用,普通老百姓不管多有钱,也不能用这些材料来做衣服。
老百姓的衣料只限于四种:绸、绢、素纱、布。一般来讲,商人经济实力比较强,偏偏规定商人低人一等,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即使你富可敌国,也没权利穿绸子。农民家里只要有一人做生意,则全家不许穿绸穿纱。
明代皇帝龙袍,以黄色的绫罗为主,上绣龙、翟纹及十二章纹
除皇族外,官员百姓的衣服上不能绣飞鱼、大鹏、狮子等图案,不许用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不许使用黑、紫、绿、柳黄、姜黄、明黄等色。老百姓的首饰上不许使用黄金、白玉、珍珠、翠玉,只许用银子。
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诏规定老百姓不许戴“四带巾”束发。他发明了一种网巾,四四方方,其形状与“四方平定”相谐,因此命名“四方平定巾”,颁行天下,全国百姓都要服用。
“四方平定巾”长这样
洪武二十二年又规定农民可以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但非务农者则绝对不可戴用。
至于官员,除洪武初年制定了详细的官帽细则外,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又命令文武官员遇雨时可以戴雨帽,因公出差在外时也可以戴遮阳帽,入城后则不许戴。
洪武末年,为了体现皇帝对读书人的特别关照,特别开恩,允许读书人在天热时戴遮阳帽。
朱元璋对穿靴子特别重视,他规定普通老百姓的靴子“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也就是说,靴子上不得有任何装饰。
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一次微服查访,发现有的老百姓在靴子上绣了花纹,勃然大怒,回宫后,“以民间违禁,靴巧裁花样,嵌以金线蓝条”,专门下令,严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
后来北方官员反映,北方冬天太冷,不穿靴子过不了冬。朱元璋遂格外开恩,“惟北地寒苦,许用牛皮直缝靴”。就是说可以穿靴,但只许穿牛皮的,只许做成“直缝靴”这一种样式。
百官入朝时赶上下雨,都穿钉靴,踩在石板路上声音很大。朱元璋认真研究了这个问题,洪武六年下令说:“古者入朝都穿履,自唐朝起始用靴。如今叫官员们带上软底皮鞋,进宫后就套在靴外,出朝则可以脱下来。”
朱元璋的服装政策中,除了对商人的歧视外,更明显的是对艺人、倡优、乐工的歧视。洪武元年,朱元璋命“乐妓不许与庶民妻同,乐工服冠皂青字顶,系红绿帛带”。
又命妓院内“男子令戴绿巾,腰系红搭膊,足穿带毛猪皮靴,不许街道中走,止于道边左右行……妓妇戴角冠,身穿皂褚子,出入不许穿华丽衣服”(刘辰《国初事迹》)。
“绿帽子”这个名称,就是起源于此项规定。
朱元璋对这项工作兴趣极大,对每个细节都反复推敲,详细考究。为了保证他的指示严格贯彻,他还专门设置“礼房吏”,来专门检查全国人民的服装。
不遵守规定,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如果官员庶民在衣服上绣了皇族才能用的龙凤花纹,那么就要挨一百大棍,罚做三年徒刑:“若僭用违禁龙凤纹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
朱元璋晚年曾经有一次微服私访,见一群军人和城市游民,将靴子的高帮截短,还用金线做装饰,聚在一起踢球玩耍。朱元璋遂命人将他们锁住带到五城兵马司,将他们均砍了脚。
由于朱元璋的严刑峻法,服制规定在洪武年间贯彻得很彻底。正如明人所说:“国朝士女服饰,皆有定制,洪武时律令严明,人遵画一之法。”
在朱元璋去世之后,这些规定又成了明朝的祖制,被历代皇帝严格遵守。
万历年间,有的读书人倚恃皇朝重视知识分子,得意忘形,冬天居然戴起了暖耳。万历皇帝勃然大怒,专门下诏禁读书人戴暖耳,违者五城御史送问。
(作者:张宏杰)
摘编自《朱元璋传》,重庆出版社出版获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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