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搜了一下“公积金新政策”,发现今年发布公积金新政策的地区确实蛮多的,像湖南、郑州、太原、宿迁、聊城等多地都出台了新政策。下面我们来看下各地的新政策有哪些调整?新政策执行后,公积金的取用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湖南
4 月 21 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该《通知》从 2020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主要调整如下:
1.不再限制所抵押房产房龄
贷款政策调整方面,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后申请贷款的时间,由贷款申请前 2 年内调整为 1 年内。
根据《通知》,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申请银行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不再限制所抵押房产房龄,也不再限制所抵押房产房龄和贷款年限之和,但贷款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且需该套房能够正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商转公房产未出不动产权证书的,设定抵押的房产不再限于借款人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名下,他人名下符合抵押条件的房产也可以设定抵押。
借款人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与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收入之比,由不得超过 55%调整为不得超过 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合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
2.不再禁止还贷提取
《通知》还明确,职工所购自住房按掲贷款额超出购房总价款 ( 以契税完税凭证所核定的计税金额为准 ) 的,不再禁止还贷提取。
职工家庭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
职工可以委托同一户口本内的直系亲属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除提供基本提取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3.离职提取不再需要 " 离职证明 "
《通知》强调,职工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提取的资料中,购房款发票 ( 收据 ) 调整为购房増值税普通发票。
职工离职后未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申请提取的不再要求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 ( 或离职证明)。
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提取的、不再要求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 ( 或离职证明 ) 。
增设电梯提取所需资料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安装告知备案证复印件等统一变更为《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増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来源:红网综合潇湘晨报
(二)郑州
郑州公积金新政策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主要调整如下:
1.改变了贷款额度审定方法
此前夫妻双方如果在同城不同系统缴存或夫妻双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在审定贷款额度时均按单缴职工结算,贷款额度最高到40万。从2020年1月1日起,这种情况将按照双缴职工结算,最高可贷80万。
2. 扩大了贷款对象
此前郑州公积金贷款仅限郑州户口,在市内或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办理,在省外工作、缴存公积金的郑州人回乡购房时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2020年1月1日起,具备郑州户口、在外省缴存公积金的,在郑州购房时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3.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
从2020年1月1日起,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人购买首套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申请至60万元。
4.取消了缴存账户余额限制
此前有“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的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房,将无缴存账户余额限制。
(三)太原
太原公积金新政策自4月30日开始施行,主要调整如下:
1.收紧公积金提取范围
从4月30日开始,太原市调整公积金提取范围,支付物业费将不能提取公积金。
2.限制提取额度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取消住房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装修费用。
从上面省市的公积金新政策来看,有的地区放宽了取用规则,有的地区收紧了取用规则,因各地政策不同,具体变化以当地政策为准。如果想了解当地的公积金新政策,可到当地政府官网查看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