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大多数家庭都不止一个子女,在父母年老后,条件较好的子女可能会出钱给父母建新房,而条件一般的子女可能就不会出钱。在父母百年后,出资的子女认为是自己出钱建的房,那这个房子理应归自己所有;而未出资的子女觉得这是父母的财产,自己也该有继承权。因此,引发了很多矛盾纠纷。今天我们来了解下,子女出资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产权归谁?父母百年后,未出资的子女能否继承该房屋?
一、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房屋产权归谁?
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房,要先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用地申请经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合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才能建房。
PS: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查程序,具体可查看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
而据我国民法中“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也就是说,谁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就归谁所有。如果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宅基地是以父母的名义申请的,那么, 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归父母的,房屋产权自然也是归父母的。
二、父母百年后,未出资子女能继承房屋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任何个人,因此,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都是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大家都知道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综上,如果父母留了遗嘱说房子要给出资建房的子女继承,那未出资的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开始后,不管有没有出资建房,继承人都有继承权。不过,虽然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但因父母的房子是由某个(些)子女出资建成的,在遗产分配时,法律上会酌情考量,给予出资建房的子女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