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人在网上发言激进,在现实中却很谦和?

这些年,有群人明显在“逃离”互联网。他们不再写网文,不再发微博,不再发朋友圈,不再微信群聊,仅少量地一对一转发文章。

当然,还有一群人在网络上异常活跃、乐此不疲:点赞、转发、评论、群聊。

最近,一位朋友跟我说:“老郭,叛变了!”

他说的老郭,是我们认识多年的朋友。老郭是个技术宅男,平日话语不多,几乎不关心社会新闻。

不过,在疫情期间,他特意开通了一个公众号,针对李文亮医生、“方方日记”等敏感话题写了不少文章。但是,我们这些朋友都不知道这事,也没看过他的文章。

前几天,他们几个人一起吃饭,席间,老郭不小心泄露了“天机”,对“方方日记”发表了“长篇大论”。他的言行与日常表现迥异,这令在场的人颇感意外。

不过,老郭很快发现自己“失态”了,便立即切回了正常模式,然后用一句话“圆场”:“疫情期间,太无聊,瞎写点东西解闷。”

大家笑他:“你藏得也太深了吧。”

在写这段前,我特意打电话给他,征得了他的同意,他只要求用化名(老郭)。我想这或许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很多人在网络上说“狠话”,现实中却很温和。

在网上,我们经常看到与自己争锋相对的言论,而现实中,这些网络观点相左的人一直生活在自己身边,他们中有自己的朋友、同学、同事、亲人。与网络上的尖锐相比,现实中我们相处融洽,只是偶有争论。

若只看网络信息,我们会感觉到世界充斥着戾气,社会撕裂已经到了令人恐惧的程度。但在现实社会中,似乎又一切如常。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前段时间,沈阳一家餐饮店挂上了标语,写着“热烈庆祝美国疫情,祝小日本疫帆风顺长长久久”。

这一标语在网络上“走红”后,媒体及广大网民对这家餐厅大肆批判。后来,横幅被撤,餐厅停业整顿,店长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大疫当前,如此标语确实“反人类”。不过,这种“反人类”言论在网络上还少吗?美国疫情扩散,多少人幸灾乐祸。前段时间,“英国首相约翰逊进入ICU”的微博,有41.5万“点赞”。

与沈阳餐厅的横幅相比,网络上的言论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横幅,不过是网络过激言论投射到现实社会中。

媒体与社会公众的态度为何截然不同?为何到了现实中,人又变得“善良”了?

网络与现实,到底哪里的言论是人们内心的真实意志?到底哪里的言论体现中国社会的主流民意?

这种扭曲,根本上是成本差异造成的。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现实中,碍于关系与面子,受制于压力与自我保护,人与人之间未必会完全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真实表达,可能要付出诸多额外的成本,如被群体排斥、单位开除、爆发冲突等。中国人的隐忍又超乎想象,抑制着各种冲突。

与现实相比,网络是一个低成本的公共区域。网络言论的成本、障碍、压力要小得多,很多人尽情地“发挥”。于是,网络上便充满各种辱骂、嘲讽及戾气。

有人说,线下言论成本高,人们会伪装自己;相反,网络言论成本低,更能够反映人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其实,网络言论未必比现实言论更加接近人内心的真实。更何况,人内心真实的想法,与真实需求一样,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

在经济学中,真实需求是一个无法确定的概念。在市场交易中,有效需求才是真正的需求。所谓有效需求,就是“想要并且能够支付得起”的需求。

如果现在口罩免费送,要多少有多少,你可能会领1000个。但这1000个是你的真实需求吗?

如果口罩价格是1000元一个,你可能购买2个。2个是你的有效需求,但不一定是你的真实需求。

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加入成本因素,价格机制发挥作用,我们才能确定有效需求(尽管还不能确定真实需求)。

免费送的口罩,既不能反映真实需求,也不能反映有效需求。在舆论中,如果辱骂、欺骗、诽谤、构陷不用支付成本,那么没有人会好好说话了。“不好好说的话”未必是我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与线下相比,网络语言及行为的成本过低(点个赞的成本几乎为零),类比为“免费送的口罩”,一些人不用顾忌压力与面子努力扩张表达欲,疯狂地猎取表达的快感(爽文),如一次性领取1000个口罩。

但是,这些言论未必是他真实的想法。与表达的“快感”效用相比,网络言论的成本实在太低,如此低的成本容易让人失去理性。

只有加入价格因素,讨论需求与供给才有意义。因为只有成本才会让人回归理性。

但是现实中,发表言论因成本太高,真实的表达需求可能被抑制。这样,人们的隐忍与克制,掩盖了对立与争执。网络提供了一个低成本的平台,线下大量被抑制的表达需求在网上可能“爆发”。这是一种报复性消费。

所以,线上线下的言论,都未能够真实反映人们内心真实的想法。成本差异巨大,价格机制失灵,造成线上与线下的舆论扭曲。

如何平衡?

一条沈阳餐厅的横幅付出的代价是餐厅停业、店长被拘。但是,同样反人类的网络言论却能大张旗鼓、大肆传播,无人为此承担任何后果。

网络言论成本是不是要大幅度增加?比如搞实名制,将网络言论与现实成本看齐。

这种做法显然不妥。

我的建议是:

一、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都需要降低舆论成本。

一定的表达成本,可以让言论更加理性,但是过高的成本,又会掩盖真相。

人的表达需求,与商品需求一样,因成本变化而变化。但是,二者也有不同之处。有效需求是相对的,表达需求既有相对的也有绝对的。人有对表达真理、真相、真实的绝对需求,这个需求不应该受到高成本的约束。

比如,当疫情初发时,一线医生最早发现,他们对外发布疫情信息,不能受到太大约束,否则容易导致信息失真,错过最佳防控时间。

表达需求,如吃饭、睡觉一样是人最基本的需求,应该尽量降低人的表达成本,尤其是表达真实信息的成本。

二、必须明确法律界限,在界限内让人充分表达。

在美国,种族歧视、女性歧视及宗教问题不能充分讨论,法律将这些划拨到新闻自由界限之外。在中国,如果有类似的不能讨论的,也可以通过法律将其划拨到界限之外。并且界限之内的谣言、诽谤、寻衅滋事等,在法律上要非常明确。

比如,这次疫情给我们最大的教训是对于谣言的管理问题。如果仅凭“发表、传播不实信息”来判断制造或传播谣言,显然不符合现实与规律。

事实上,没有任何人能够完全确保自己第一次发现、创造及传播的信息一定是真实准确的。疫情初期,几名医生所发布的疫情信息也不是完全准确的。所以,不确定的不准确的信息,也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高院在疫情期间发文解释:“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

文 | 智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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