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每一代鸡都砍掉两只脚,若干带小鸡还会不会有脚”这个问题,其实你只需要看一下柯基犬就知道了。
柯基最早是作为牧牛牧马的一种工作犬,它们能通过啃咬牛或者马的脚后跟,驱使牛或者马走到规定的地方。
但是柯基在工作时,长长的尾巴经常会被牛或者马踩到,从而导致狗狗受伤或者死亡。
为了避免柯基受伤,牧场主人通常会在柯基很小的时候,人为用线圈固定在幼崽的尾巴上,这样过几天后尾巴就会自动脱落。
但是,从第一代柯基断尾到现在持续了几百年,柯基仍然会繁殖出长有尾巴的后代,我们之所以经常见到无尾柯基,其实都是后天人为断尾的结果。
也就是说,通过人为砍掉某个性状,达到控制基因的目的,其实不会成功。但是生物学家拉马克却说这可以发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拉马克:用进废退,获得性遗传
我们总以为进化论是由达尔文提出的,实际上在达尔文之前进化论就已经存在了,其中就包括拉马克的进化论。
拉马克认为,生物在生存时,经常使用的部分会进化,比如:老虎的奔跑速度;不经常使用的部分将会退化,比如:生活在深海中的鱼大多是瞎子。
不仅如此,拉马克还认为生物后天获得的性状能够通过基因一代代遗传下去,比如:脖子短的长颈鹿在吃树上的树叶时,会不由自主地伸长脖子,导致脖子变长。而这种变长的基因又会遗传给自己的孩子,久而久之长颈鹿的脖子才变成这么长。
根据拉马克的理论,我们能轻易的看出,如果把每一代鸡都砍掉两只脚(太过残忍的实验,我们想象一下就好),那么久而久之鸡就会很少使用双脚,最终会导致之后出生的小鸡都没有双脚。
现在看来这个理论其实是错的,因为它不符合实际情况,那么拉马克究竟错在了哪里呢?
生物进化规律
按照拉马克的理论,生物会将有利于生存的性状遗传给自己的后代,也就是说奔跑速度较快的猎豹可以将自己的奔跑速度基因遗传给后代,让后代奔跑的越来越快,但是实际观察下来才发现并非如此。
后来,达尔文基于自己在小猎犬号上的观察与总结,发表了自己的进化论,取代了拉马克的进化论逐渐成为社会主流。
达尔文认为进化是没有规律的,这一点和拉马克刚好相反。达尔文认为,长颈鹿在演化时,既可能会拥有较长的脖子,也可能会拥有较短的脖子,之所以我们看到的长颈鹿都是长脖子,可能是因为当时地球上经历过一次食物危机,导致生长在矮处的树叶都被吃光了,而短脖子的长颈鹿由于吃不到树上的树叶,都被饿死了;长脖子长颈鹿由于可以吃到足够的树叶,因此存活了下来,就这样短脖子基因被淘汰了,长脖子基因在长颈鹿家族中被保留了下来。
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环境适宜,那么生物会快速繁殖大量的后代;但当遇到食物危机时,能够成功活下来的个体才会被自然选择所青睐,否则就会被淘汰。
后来,神父孟德尔用豌豆实验证明了生物的遗传规律,以及后人又补充了一些东西,比如:中性遗传等,所以现代的进化论已经不仅仅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而是,所以进化之后的进化论。
如果我们用现代进化论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知道:即使把每一代鸡都砍掉两只脚,它们的基因也不会发生任何改变,所以它们仍能够生育出带有脚的后代。
想要让鸡生出没有脚的后代,不应该人为砍掉鸡的脚,而是应该在每一代小鸡中,选择那些脚退化的后代,然后一代代选择下去,就会得到没有脚的后代。
其实科学家育种就是通过这种思路,比如:想要得到长肉速度更快的鸡,科学家会将那些生长速度快的鸡挑选出来作为种鸡,经过一代代人工选择之后,这些鸡的后代就会含有长肉更快的基因。
总结
生物在遗传时,并不是遗传某个具体的性状,而是遗传基因,因此通过砍掉鸡的双脚来获得无脚鸡的方式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