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宅基地审批越来越严格,在农村建房必须要先申请宅基地,经人民政府审批后才能建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对于农村老房子原地重建到底要不要办手续,怎么办手续,很多人都很疑惑。
一、农村老房子原地重建要办手续吗?
其实对于农村老房子原地重建到底要不要办手续,我国并无法规政策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一些地方政策有明确规定,不管是易地新建住房还是在原地重建房屋,都是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原址改建、扩建、翻建住房或者按规划易地新建住房的,均应当办理用地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执行。”因各地的规定不同,如果不清楚当地政策的,最好在重建房屋前先去当地了解清楚相关规定要求。
那些家里房子已倒塌数年的朋友在重建房屋前要特别注意,因为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宅基地空闲两年以上,在报批原批准的人民政府同意后,集体可收回宅基地的。这种情况下,可能你家对原宅基地已不再享有使用权了。
二、农村老房子原地重建要什么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程序如下: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特别提醒:以前的宅基地申请管理比较宽松,因此有很多朋友家的房屋面积是超标的,对于这种面积超标的情况,在这次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国家也是分历史阶段来确权的。如果有面积超标的情况,那在重建房屋时,要把超出的面积腾退出来的。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大家在重建房屋前,最好重新办理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