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上疯传一段视频:一名男子开车拖行一条狗。
从场面上看,此人属于深度虐狗症患者。就在他虐狗之后,遭到了一众爱狗人士的围攻和殴打。
随后,该男子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威海人,某房地产公司股东,43岁。
这段视频被疯传的同时,虐狗者也被网友骂成了狗。
大批网友的评论中,除了谴责虐狗者外,也对殴打虐狗者的行为表示了赞同,“打就打吧”,“这种人欠打”的声音此起彼伏。
事件很快出现了反转,一条未具名的澄清信息在网上流传,称虐狗者的行为虽然欠妥,但事出有因,被虐的是一条疯狗,此前刚把人咬伤,虐狗者本意是把疯狗带上车处置,但狗不上车,才出此下策。
在一片骂声中,我的第一反应是:狗狗是人类的朋友。
第二个想法是:如果狗狗是人类的朋友,那人类的同类之间算什么呢?
然后我又试着换位思考一下——
假设有两条狗,其中A狗在虐咬一个人,B狗和那个被虐的人之前不认识啊,那么问题来了,B狗是会过去和A狗一起虐人呢,还是解救人呢?
当然,这个问题是存在逻辑陷井的,毕竟不可以将狗的智商与情感假设到人的水平上。
但是,一个基本事实是,同类与异类之间确实应该存在一种阵营逻辑,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这也就是争论的焦点,人权论者与狗权论者之间的痛点就在于此。
互联网上流传已久的一个问题是:
一个快饿死的人和一条快饿死的狗 只能救一边 你的选择?
这问题的答案千奇百怪,我只摘录一些有代表性的,供各位判断。
◆我虽然是狗粉,但还是先救人
◆我喜欢狗狗,但我也会先救人。人命最贵重。
然后有人推演出了另一个设问:
◆一个摔倒的老人和一只快饿死的狗,你帮谁?
有网友给的答案是先救狗,理由是狗不会讹人。
这答案的逻辑太残忍,我已经不想评论了。
◆有人回答:肯定救狗啊,正常人都会救狗的。
后面的跟帖中有人说:所以你是一个正常的狗粉
◆如果是快饿死的别人和快饿死的自己的狗,我当然救狗!
◆若是快饿死的别人和快饿死的别人的狗,好吧,我还是救狗,狗比绝大多数国人可爱。
——这个答案后面的回复是:绝大多数国人比你可爱。
点赞最多的一个答案是:
◆一般心理正常的,没有精神疾病的,对人类社会不失望,没受过太严重伤害的,不反社会反人类的都选择救人,这还用问?至于某些非要救狗的,那些都不是人,问了也白问
不继续摘录了,答案千奇百怪,但我总信人间自有真情在。
据说本文开始时讲的那起威海虐狗事件的结局是,警察来了,把虐狗者用手铐铐上带走了。
有人问:是因为虐狗被抓吗?
好像不是,抓他一是因为他涉嫌危险驾驶,二是因为如果不把他铐走,很可能被围攻他的人打死。
说到底,我还是不能理解那些要把虐狗者虐成死狗的人。
首先,我也算是一位爱狗人士,虽然没有养过狗,但看到狗狗还是会觉得很可爱。
其次,说什么众生平等的话都是扯淡,可人类文明社会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中,对于同类之间的伤害是有明令禁止的,而对于异类的伤害目前为止在大部分社会形态中还仅限于道德约束。
所以,A人对于虐狗的B人进行殴打甚至伤害致死,是一定要承担刑责的。
说一千道一万,狗狗是人类的朋友,这事一点错也没有,但比人与狗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一个虐狗者是应该被社会谴责。
但在一个法治社会,文明社会,如果爱狗人士对于虐狗者滥用暴力,那么我就可以这么认为:
人与人之间可以用法律和道德来约束彼此的关系,只有畜生之间才会彼此撕咬和吠叫。
对吗?
很多年来我都搞不明白这个逻辑,到今天也没搞明白。
逻辑的第一层:爱狗人士都应该是爱心满满的。
第二层:爱心人士怎么可能对同类下此恨手?
第三层:向同类下此狠手的人肯定不是爱心人士。
第四层:我把自己绕晕了。
无犀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