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6 日,法国反垄断部门向苹果开出 11 亿欧元罚单,理由是苹果与分销合作伙伴签订反竞争协议,歧视性供货,要求在销售苹果产品时只能依照苹果官方门店的定价,而且还禁止分销商互相竞争。
同时被罚的还有参与协议的两家分销商 Tech Data 和 Ingram Micro,分别被罚 7610 万和 6290 万欧元。
这三张罚单加起来折合超过 13.5 亿美元,打破了法国反垄断当局的最高罚款记录。苹果对判罚表示不满,计划提起上诉。
法国竞争部门主席 Isabelle de Silva 表示,“为了搞清楚是否有垄断行为,我们一直在调查法国苹果产品批发商的定价模式。我们最终认定,苹果滥用了优质(Premium)独立经销商对其的经济依赖,签订不公平的商业条款,迫使他们将其产品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这种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给出了有史以来的最高罚款。”
具体来说,法国当局认为苹果主导了三大类反竞争行为。首先,苹果和两个经销商同意互相不竞争;其次,它阻止优质经销商降低价格,严格限制促销机制,让几乎一半的苹果零售市场维持相同售价;最后,它不公平地对待经销商,如果因为促销等事情惹得苹果不高兴,会故意限制对其供货,以示惩戒。
除此之外,法国官方声明还指出,苹果在新品发布期间,会限制合作伙伴的货源,将顾客导流到自家直营店,而且是在明知其合作伙伴利润微薄,供货短缺可能是致命的情况下。
这项罚款最早可以追溯到 2012 年。当时,苹果在法国的最大授权经销商 eBizcuss 倒闭:作为苹果的 “优质(Premium)” 经销商,这家公司只能销售苹果产品。
倒闭后,其 CEO 公开指控苹果的反竞争模式,并且提起诉讼,法国反竞争部门随即介入调查。诉讼罪状包括签订分销商不竞争协议,定价与苹果官方零售价保持一致,以及差别供货或故意忽略经销商需求等歧视举动。
其中一个例子是苹果为了满足自家直营店的供货,有意忽略授权经销商的需求,导致 eBizcuss 门店销售的苹果产品经常处于缺货状态,客流量和销售量双双下降。
(来源:Alex Castro/TheVerge)
针对这张天价罚单,苹果发言人 Josh Rosenstock 在声明中表示将提出上诉。“法国竞争部门的决定令人沮丧。这(项判决)与十多年前的一些做法有关,却摒弃了法国所有公司 30 年来遵守的法律先例,这会让各个行业的公司陷入混乱。”
这是最近两个月以来法国执法机构对苹果开出的第二张罚单,上次是针对苹果没有通知用户操作系统更新会导致机器运行速度下降,罚金为 2500 万欧元。
苹果目前还面临多个国家和机构的监管压力,种类包括反垄断调查、税务调查和不正当竞争调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