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防的是日光,而日光是由紫外线(180~400nm)、可见光(400~760nm)和红外线(760~1800nm)组成的。这三种光波,从本质上来讲,都是电磁波。既然是电磁波,那么,它们就符合电磁波的能量规律——波长越短,穿透力越差,能量越强,照射皮肤后,越有可能造成伤害。其中,紫外线根据波长可以细分为短波紫外线(100~280nm,UVC)、中波紫外线(280~315nm,UVB)和长波紫外线(315~400nm,UVA)。
短波紫外线的能量最强,对人体的伤害最大,但是全部被大气层中的臭氧层吸收,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到达地球表面,无须担心;中波紫外线能量一般,但仅有部分被臭氧层吸收,照射皮肤后,可以到达表皮基底层,引起表皮坏死和色素沉着;长波紫外线可穿透云层、玻璃,进入室内和车内,具有穿过表皮与真皮浅层的能力,是晒黑、皮肤老化、起皱纹以及皮肤癌的主因。
短时间内接受了大量紫外线的照射,很容易引起急性皮肤炎症。暴露皮肤会出现弥漫性红斑,其后红斑逐渐变淡消褪,脱屑,并留有色素沉着。皮损严重时可出现水肿水疱,破裂结痂。广泛皮损还有可能出现不适、寒颤、发热等全身症状。长期反复接受紫外线照射,则有可能产生光毒性反应,临床上可表现为海员皮肤。患者皮肤褶皱、增生、干燥。
所以防晒霜,不管包装、品牌如何变换,其目的是一致的:保护人体免受中波紫外线和长波紫外线的伤害。
2002年,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化妆品卫生规范》,并于2007年进行了一次修订,是我国现行的、化妆品管理领域的权威文件。从内容上看,目前,我国准许使用的防晒剂成分一共有28种,而这28种成分,根据原理,又可以分为两类。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图片来源:《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第一类是紫外线吸收剂。1928年,美国首次报道将水杨酸苯酯和肉桂酸苯酯这两种紫外线吸收剂用于乳液类化妆品,拉开了化学防晒的大门。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充当紫外线吸收剂的化合物已有上百种。[1]我国准许使用26种,即上图中的1~26种化合物。[2]
传统的紫外线吸收剂,其分子内含有氢键。在苯环上的羟基氢和相邻的羰基氧之间形成分子内氢键,构成了一个螯合环。当吸收紫外光后,分子发生热振动,氢键破裂,螯合环打开,形成离子型化合物,这个化合物处于不稳定的高能状态,要恢复到原来的低能稳定状态,把多余的能量以其他能量释放出来,螯合环又闭环。这样周而复始的吸收紫外光,从而对皮肤起到保护作用。[3]
第二类是紫外线屏蔽剂。其典型代表为二氧化钛 、氧化锌粒子。
当紫外线照射到纳米氧化钛和氧化锌粒子时,由于它们的粒径小于紫外线的波长,氧化锌和二氧化钛粒子中的电子被迫振动 ,成为二次波源,向各个方向发射电磁波,从而达到散射紫外光的作用。虽然这类防晒霜容易在皮肤表面沉积成厚的白色层,影响皮脂腺和汗腺的分泌,但安全性、稳定性是大家公认的。
2016年入夏以来,“桑拿天”不断。据中国气象局报道,7月10日,北京、重庆、湖南、湖北等地区均出现了37℃以上的高温天气,局部地区更是超过了40℃。高温,往往也意味着暴晒。笔者在此提醒大家:最好避免在光照度较强的时段(上午10点至下午4点)出门,以减少紫外线对身体的伤害程度;倘若外出,应查询当日当地的紫外线强度,可综合运用墨镜、遮阳伞、防晒霜等多种手段,以防护自身健康。
参考文献
1. 姚孝元. 我国防晒化妆品中紫外线吸收剂分类和紫外吸收光谱[J].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2005, 15(2): 236-241;
2. 卫生部. 化妆品卫生规范[J].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 34;
3. 于淑娟, 郑玉斌, 杜杰, 等. 防晒剂的发展综述[J]. 日用化学工业, 2005, 35(4): 24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