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对于土地流转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土地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土地流转的价款、期限如何确定等?《农村土地承包法》都有介绍。
一、土地流转合同最长可以签多久?
大家都土地流转不是永久的,是有期限的,那么土地流转合同最长可以签多久呢?以耕地为例,如果甲把自家耕地租给乙,那么最长租期不得超过20年且不得超过耕地的剩余承包期限。假如甲的耕地承包期还剩10年,那租赁合同最长不能超过10年;假如甲的耕地承包期还剩25年,那租赁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0年。依据如下: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土地流转出去还能要回吗?
上文我们也介绍了,土地流转是有期限限制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受让方不续签合同,承包方当然可以收回土地。而且,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承包方可提前要回自家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方可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1)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受让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3)受让方不爱惜土地,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
(4)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没到期,承包方想提前收回土地,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需流转双方协商,要取得受让方的同意才可收回。一般反悔方应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