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或“渣女”的本质是什么?

前段时间我们为大家科普了非一夫一妻、多人互相爱护的“多偶制”,还有“考虑发展成亲密关系的意图、但彼此都清楚眼下还没有想好”的“约会关系”。

很多用户都对多元文化的探讨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仍有一些用户表示不解:“同时喜欢多个人,这不是渣吗?”、“你渣你还有理了?”、“没确定关系就上床不是渣是什么?”

今天,我想和大家再聊一聊这个问题。“渣”和正常的情感发展阶段、和健康的亲密关系、和健康的新型亲密关系的边界到底在哪里?如何在现实中识别二者的区别?

要说明这件事,我们需要先复习一下“知情同意”这个概念。事实上,是否知情同意就是区分关系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我们往常的科普文章中,也曾多次提到“知情同意”这个词。

性知情同意是近年来,随着米兔运动被广泛讨论的一种“知情同意”场景。

它指的是,发起性行为的一方,有责任确保对方了解自己的意图,并需要对方明确表达了自愿与自己开展性行为的意愿。

在传统的文化中,男性很容易把女性的一些行为误解为同意。例如说,女生接受了和男生一对一吃晚饭,女生邀请男生来家里,女生在家中和男生接吻……这些行为都并不能被视为“同意性行为”。

“yes means yes.no means no.”

同意意味着同意,不同意意味着不同意。

在传统的性观念中,还有类似“欲擒故纵”,“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等关于女性的迷思。

性知情同意要求打破这些迷思。在性行为开始前、进行中的任何阶段,性行为中的任何一方都有随时提出“不再继续开展性行为”的权利。性知情同意要求发起性行为的一方,尊重对方的任何关于“拒绝”的表达。重视倾听,不采取下一步行动。

同时,发起性行为的人要知道无行为能力的人(即醉酒、吸毒、睡着、失去知觉)是无法同意的。如果不确定某人是否清醒 ,不要发起性活动 ,因为这可能会造成伤害。

要让对方明确知道你想与其开展性生活,并获得对方明确的、持续的许可。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尊重对方拒绝的意愿和信号。

这是健康的性行为的开展。

       此时,我们可以明确提出今天的观点:

知情同意是一条清晰的边界线。它区分了渣与不渣。

在性关系中,如果你想展开一些异乎寻常的性行为尝试,你需要明确告知对方你的意图,保证对方了解全部信息,并获得对方明确、持续的许可。

在关系的发展阶段,比如说约会阶段发生性行为,是不是渣,就取决于性行为的发起人,有没有明确地向对方告知了此时自己的真实状态,并确保对方理解,并获得了对方自愿、明确的同意。

A和B处在约会阶段。此时A试图与B发起性行为。A正确的做法是:

1 告诉对方自己目前对其的感受“有进一步发展亲密关系的意图,但目前并没有想好是否要进一步发展”,

2 告知对方此时发生性行为对自己的含义“我们如果发生了性行为,并不代表我们就成为了男女朋友,只是享受此刻”,

3 进而需要进一步询问对方的意愿,“你是否全面了解了当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否同意我与你开展性行为”。

如果A采取了这一系列的行为,并获得了B的知情同意。那么这是健康的约会关系,而不是渣。

同理,如果你想与一个人开展开放关系,或者你处在开放关系中。此时你应当做的,是向新接触的对象主动明确地介绍“我想要开展的是一段开放关系。/我目前处在一段开放关系中。”

如果对方对你有一系列问题,你为了确保其知情,有义务向对方做出充分的说明。(后文我将对开放关系做进一步的说明)

在这里,我想向大家强调。“知情同意”实际上包含了两个阶段,第一个是“知情”,第二个才是“同意”。

发起性行为的一方,或者发起亲密关系的一方,有责任确保对方的充分知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才有“同意”可言。

重要的事情再强调一遍:发起方有责任确保对方充分知情。        渣的本质是通过制造信息不对称、或者利用现有的信息不对称,通过说谎、隐瞒部分信息、语焉不详、暗示、误导、不澄清误解等手段,利用对方的“不充分知情”,占便宜、实现自己的目的。

比如说A制造出一些误解,使B误解自己对其有爱情,然后在这种误解下取得自己想要获得的东西,无论是关爱、性、其他情绪情感价值等等。

在传统语境中,A会为自己辩解说“我又没有骗你,是你自己误解的”,但在知情同意语境下,A有义务澄清误解,使B在充分了解现实状况的情况下做出自己行为和意愿的选择。

说到这里,我们也不难理解到“知情同意”的本质。

知情同意的本质,即“尊重”。

遵守知情同意,意味着我们相信对方和自己是平等的个体,尊重他们的边界和主体性。我们认为对方有权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和选择。

知情同意代表着平等,不知情同意则代表着剥削。

知情同意不是口头上和表面上的。通过权力关系,比如说上司对下属,获得了下属口头上的知情同意,这是一种伪知情同意。

只有一个人有充分的拒绝的权利,能够完全自由地、不需要付出代价地做出拒绝,知情同意才有可能发生。

因此,在与未成年人的关系中(未成年人不充分具备为自己做出自主决定的能力),以及在存在权力差异的关系中,即便存在口头上的知情同意,实际上这种知情同意也是无效的。

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无论是sm等特殊性行为、还是开放关系、多偶关系,实际上都只是一种个人自由的体现,可以是健康无害的。       当一段关系是知情同意的,它本身意味了这段关系中两个人的许多特点。

它首先意味着,发起主张的一方,有足够的真诚、诚实和尊重,对自己和他人都是真诚的。

其次它意味着,考虑是否接受主张的一方也是一个心智成熟的个体,有独立承担自己生命责任到底的意识和能力。

它也意味着两个人都有着能够包容复杂的心智水平(人格发展水平)。

最后它还意味着这段关系中存在着“信任”。这种信任不是指“我盲目相信你会一生一世只爱我一人”的那种信任。

而是,对发起方来说:因为信任你是个成熟的个体,我愿意把我自己袒露给你,因为相信你有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能力,我愿意尊重你全然自由的选择权利。

对接收方来说:在商量知情同意的过程中,我已经感受到了你的诚实和真诚,我因而相信你不会take advantage of me,我相信你不会蓄意剥削、伤害我,因而可以站在自身的需要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据我的了解,在当下的中国,展开关于新型亲密关系的知情同意非常困难。

许多人因为害怕被道德批判,并不敢诚实地说明自己的处境、想法和意图。但他们仍然希望获得自己渴望的东西,因而就选择了通过欺骗、误导、诱导暗示等途径。

此时,未被赋予充分知情的机会的一方,会受到很大伤害。不仅仅是期望不符合现实的伤害,还因为感受到了对方的不尊重、不信任和剥削。

对于新型亲密关系,比如说开放关系来说。它们最大的特点就是并不存在统一的规则。

一段开放关系能够开放到什么程度,自己在其中是什么角色(是否是核心关系),两个人需要向对方告知哪些信息(什么程度的信息,比如是否需要告知自己在这段关系外的交往状况、交往细节等),都需要两个人以充分的开放、信任和诚实来开展讨论、协商、直至取得共识。

因此,当一个人选择了新型亲密关系的时候,这意味着ta选择了一条更难的路,选择了始终与生命中最复杂的一面时时相对。能够驾驭新型亲密关系的,是那些人格发展程度更高,心智更为复杂,并有着亲密关系上的特殊需求的那些人。

如果你的人格发展程度很高,心智也很复杂,但就是享受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关系,当然也很好。

因为知情同意的核心,就是每个人都尊重自己和他人作为人的需求和尊严。不侵犯他人的边界来获得自己渴望的。

是平等、尊重、诚实和爱。

今天就先和大家说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