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是可以免费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但近年来,时不时会出现宅基地要收费的新闻,相信很多朋友最近也看到了“2020年宅基地要收费了”类的新闻。那么,2020年宅基地要收费了,是真的吗?收费标准是多少呢?
一、2020年宅基地要收费了?真的假的?
现在在部分地区确实出台了宅基地收费使用的政策,但家里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未超过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朋友,完全不用担心。因为只有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才会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
以玉山县为例,根据《玉山县农村宅基地退出和流转及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1、超过“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的;
2、“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其中涉及“多户一宅”的在其他户都有退出意愿的情况下,不愿退出的须交纳整栋宅基地的有偿使用费;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它方式占用和使用宅基地的;
4、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分户条件的建房申请人,通过择位竞价方式竞得宅基地的。
二、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是多少?
还以玉山县为例,根据《玉山县农村宅基地退出和流转及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如下:
1.“一户一宅”的,有偿使用根据其超“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实行阶梯式计费:
(1)超出“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1-60 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
(2)超出“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60-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
(3)超出“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100-150 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平方米计费;
(4)超出“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1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2、“一户多宅”的。其中一宅超“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与多宅部分累计按照阶梯式计有偿使用费;一宅未超“一户一宅”用地面积标准的,多宅部分全部按照阶梯式计费,不扣除一宅不足面积部分。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在农村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或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取得宅基地的,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以其他方式在农村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
4、宅基地择位竞价价款。
5、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五保户可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议。
特别说明:目前只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宅基地有偿使用政策,并没有全国统一执行,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关于你们当地是否收费?什么情形下收费?收费标准是多少?请以当地政策为准。对于宅基地有偿使用政策,你支持吗?欢迎留言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