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农村地区,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地都是荒着的,有些人宁愿把地荒着,也不愿给别人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怕时间久了自家的地成了别人家的了。
随着土地确权的结束,大部分农民都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了,有了这个证书,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农民可以放心地把自家的土地流转出去了,不用再担心土地收不回等情况的发生了,但还是有些农民因各种原因就是不愿把自家的土地流转出去,这让想实现成片经营的受让方很是苦恼,该怎么办呢?土地流转如果农民不同意,可以强迫农民流转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六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综上,土地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土地流转如果农民不同意,唯一的办法就是,好好跟农民沟通以争取对方的同意,另无它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