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生猪生产,对于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给,防止价格大幅波动,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生猪生产的恢复本来就形式严峻,如今再加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响,无疑更是雪上加霜。那么疫情期间,该怎么恢复生猪生产?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号文件”怎么说吧。
1、督促政策落实
(1)按照“全国各地都要发展养猪”的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到各省,压实“省负总责”要求,督促省区市将任务分解到县。
(2)根据国办要求,2020年第一季度,农业农村部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赴各省(区、市)开展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有关情况将及时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各地。
(3)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4)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5)配合银保监部门进一步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降低养殖风险。
2、加快扩充生猪产能
抓规模养殖扩量提质,落实规模化猪场建设补助,督促项目抓紧开工投产,尽快形成产能。
抓中小养殖场户补栏增养,重点落实好龙头企业带万户生猪产业扶贫项目,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9省(市)16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级市,通过项目资金、技术服务等方式,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对接,依托“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成功模式和经验,对中小养殖场户实行包片帮扶,带动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殖场户增养补栏。
3、不合理禁养限养清理
(1)针对排查出的全国10.01万个禁养区,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坚决抓好清理整治,尽快纠正禁养区扩大化问题。凡是超越法律法规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特别是打着环保等名义搞“无猪县”“无猪乡”的,必须彻底整改。
(2)推进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加快形成产能。
4、加强非洲猪瘟防控
规范处置新发疫情,及时兑付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完善疫情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群众反映的瞒报疫情等情况核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瞒报疫情的,坚决追责问责。加大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力度,加快疫苗评审进程。多措并举,确保非洲猪瘟疫情不反弹。
同时,也要避免生猪饲养期间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人员,降低新肺炎的进一步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