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清人笔记,孙静庵(生平未详)在《栖霞阁野乘》卷上有《金圣叹之死》一节。
本文就以清人笔记为据,说说这位大文人、后世称之为著名文学家、文学批评家的金圣叹的死事。
农历辛丑年〔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顺治十八年,即公元1661年,笔记作者误作庚午〕的“哭太庙案”中,吴下(泛指吴地)名士同时被清廷杀害的,有十八人,他们分别是:
金人瑞,倪用宾,沈琅,顾伟业,张韩,来献琪,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姚刚,徐玠,叶琪,薛尔张,丁子伟,王仲儒,唐尧治,冯郅。
这一案中,除了这十八位名士死去以外;另外,他们的家财也被籍没入官;同时,因为此案株连,被处以充军、流放、禁锢的人,也可以说是不计其数。
早先,大明王朝覆亡之后,吴下讲学、建立学社的风气非常昌盛。当时,不同的学者,在讲学过程中,各有所持,各有体系,并各自建立派别、树立门户。这些不同的派别和门户之见,或者互相推崇,或者互相排斥。因为这是一种民间性质的学习组织,即便相互之间有所排斥,猜想,大多都体现在思想层面,是相互之间思想和意见的碰撞和交锋。
关于其时的吴下讲学之风,可概括述之如下:
一来,大清王朝初立,其根基尚不稳固,这些学习组织多有明朝遗民存在其中,他们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无论他们有没有政治意图,清廷对他们都心存戒备,这是掌权者的通性;
二来,异族统治之下,清廷在获取政权和行政的过程中,必有很多可议之处,立社讲学,过程之中,难免会谈及当下、难免会延及政治,清廷必然对其防范、对其心存忌惮,这也是掌权者的通性;
三来,满清的文字狱,在顺治帝时期,就已经有了具体的实践和案例,由此可知,他们对文人的管束、对清议的监督,已经开始着力。
基于以上,吴下讲学立社之风大盛时,按照常理,清廷不可能不会没有耳闻,也不可能熟视无睹。
当日,金圣叹因为才华惊人,文辞瑰丽,遨游吴下学林,为一时引领当地的翘楚人物。
而且,因为金圣叹的才气让人折服,他能在各个学社之间调和,故而,其名声更加显著。凡金圣叹所到之处,多能使仰募者为之倾倒。
因为金圣叹的个性之中,有棱角突出、锋芒毕露的一面,所以,在遇到权贵人等时,他都是嬉笑怒骂、无所顾忌,以逞一时之快。这也使得一些人对他记恨在心,为其后来的哭庙案遭祸种下了引子。
清廷最初意图构成大狱的缘由,主要就是想罗织吴下诸位名士,以杜绝地方上的清议。虽然清廷有此想法已久,但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所以,就无从下手。正好哭庙案兴起,清廷就借机剪除吴下名士,堂而皇之的理由是悖逆之罪。可以说,要罗织地方名士,似乎找不到比哭庙案更过分的状况了。清廷推断,以此为借口,不但可以将吴下诸名士连接起来,一网打尽,而且世人应当不会有不同的意见。
哭庙案的始末,大略如下。
顺治帝驾崩,满清遭遇国丧。按照当时的礼制,国丧期间,各省的抚按(明清巡抚和巡按的合称),都必须在地方上设立已故皇帝的灵位,并进行哭临。
所谓哭临,是指,帝后死丧,集众定时举哀。
按照朝廷的相关规定,国丧进行过程中,民间是禁止婚嫁、禁止乐事的;另外,无论老少,都不得喧哗嬉戏,都必须敛声静息。
这期间,朝廷的官员,爵位越是尊崇,越是要加倍地哀戚。
这一切,都是为了显示国丧的严肃隆重。这也是以官方政令的形式,要求民众必须从内心重视国家的大哀。
苏州在王土之中,自然也不能例外。
国丧期间,苏州也和其他地方一样,举办了哭临大典。
地方主政者,对于国丧一事,也是战战兢兢、深刻惕厉。因为,一旦在礼仪制度上有所欠缺,就可能要面对朝廷明文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惩处。
在这个所谓人与神都缺少主上、亿兆的民众都没有依恃的时候,没有谁敢损坏朝廷的礼法,对国丧有半点的不恭。
但是,偏偏就是在这个举国临丧的日子里,金圣叹却率领诸位生员,进入苏州的哭临大典现场,并且递进了控诉案状的揭帖。
金圣叹带领诸生首先起来之后,接着,就有上千人也来到了哭临大典的现场。
那时节,因为人员众多,群情激奋,所以,后来对这一场面的文字记述,有“声如雷动”的形容。
金圣叹带领诸生进入哭临大典现场、民众千人以上跟进,究竟是所为何事呢?
原来,一切事出有因。
其主要起因是:
吴县的主事者,动用酷刑,预征赋税,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即,有致人活活被打死在刑杖之下的情况),引起了极大的民愤。
事发之后,经过了解,在得知抚按在苏州主持办理哭临大典之后,金圣叹便与诸生持揭帖进入哭临大典现场,为民请命。
在国丧期间,面对如此严肃隆重场面,先是看到金圣叹带领诸生进入,接着又有大批群情激愤的民众不断涌来,哭临的官员们都大惊失色。为了维护秩序,为了保住自己乌纱,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项上人头,哭临的官员们不分青红皂白,先是将前来现场的一部分人械拿入狱。
哭临的官员们这样的操作,不但没有平息乱事、抚慰民心,反而使得众情汹汹、众议哗然。
事发之后,作为领头人之一的金圣叹,自然最先在现场就被械拿入狱了。
入狱之后,金圣叹还在狱中向朝廷上书。他写了一篇一千多字的长文,继续为民请命。
金圣叹的这篇上书文字当中,语言较为激烈,其中指斥了当时存在的很多不良现象。
其时担任苏州抚臣的朱某人〔即苏国治,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被吴三桂所杀。〕秘密向朝廷上疏具奏,其中说道:
“竟然敢在先帝驾崩,哀悼诏书刚刚下发的时候,聚拢成百上千的群众集会。这种行为,在上,惊扰了先帝的在天之灵;像这样目无法纪的举动,在下,让人深深忧虑,可能会动摇人心。”
其实,满清早就对诸位名士论说规讽朝廷的事情深恶痛绝了,只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动手理由和机会。
在接到朱国治的密奏之后,清廷的主政者马上命令大臣,在江宁大狱中进行审讯,以耸观听。
大狱定谳,参与此事的名士,不分主从,皆判凌迟处死,没收其财产、妻女。
此案一成,名士凋零,士大夫的意气顿时萎靡。
自此以后,吴下讲学立社的风气,几乎完全就断绝了。
行文至此,很是对金圣叹的骨气和任事所感动。
金圣叹曾成一联,感题时势,其联云:
真读书人天下少;
不如意事古今多。
最后,就来再来介绍一下这位“真读书人”:
金圣叹,后改名人瑞,字圣叹,别号鲲鹏散士,自称泐[lè]庵法师,明末清初苏州吴县人,著名文学家、文学批评家。
主要成就在文学批评,对《水浒传》、《西厢记》、《左传》等书都有评点,曾修订《推背图》。
乩降才女叶小鸾,写下动人篇章,成为江南士人佳话,亦为曹雪芹构思和创作《红楼梦》的素材之一。
有“六才子书(《庄子》、《离骚》、《史记》、《杜工部集》、《水浒传》《西厢记》)”之说。
提高通俗文学地位,使小说戏曲与传统经传诗歌并驾齐驱,被推崇为白话文学运动的先驱,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明神宗(朱翊钧)万历三十六年(公元1608年)三月初三,生于苏州。
幼年贫困孤独。
九岁入塾,刻苦勤奋,思想独立,喜爱阅读,尤沉迷于《水浒传》。
后考取秀才,因耗费无度,以致常处贫困。
笃信神佛,喜读佛经,常结交僧人。
擅长扶乩降灵,自称佛教天台宗祖师智顗弟子转世化身,托名“泐庵”法师,士大夫尊称为“泐公”或“泐师”。
二十岁起,在吴县扶乩,自称收纳三十多个已逝女子为冥间弟子。
明思宗(朱由检)崇祯朝(公元1628年~公元1644年,共17年)中期最为活跃,曾到叶绍袁、钱谦益、姚希孟、戴汝义等士大夫家中扶乩,写出优美感人的篇章,往往说中事主的心思,受叶绍袁等人的崇信。钱谦益直言其似乎受某种神灵支配。
后绝意仕宦,埋首书本。
约在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评点《水浒传》。
清世祖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刊行评点王实甫《西厢记》。
此外,编辑唐诗选集《唐才子书》8卷,编写八股文应试范本《制义才子书》,并注释杜甫诗集。
亦开堂招生讲学,旁征博引,颇受当地士庶赞赏。
为人狂放不羁,能文善诗,因岁试作文怪诞而被黜革。
后为应科试,改称金人瑞,考第一,但绝意仕进,以读书著述为乐。
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皇帝对金圣叹的作品加以赞美“此是古文高手,莫以时文眼看他。”听说此事后,随即“感而泣下,因向北叩首”。
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吴县新任县令任维初为追收欠税,鞭打百姓,亏空常平仓的漕粮,激起苏州士人愤怒。三月初,与一百多个士人到孔庙聚集,悼念顺治帝驾崩,借机发泄积愤,到衙门给江苏巡抚朱国治上呈状纸,控诉任维初,要求罢免其职。朱国治下令逮捕聚集士人十一位,并为任维初遮瞒回护,上报京城,说是诸生倡乱抗税,并惊动先帝之灵。清廷有意威慑江南士族,再逮捕金圣叹等七名士人,在江宁会审,严刑拷问,后以叛逆罪判处斩首,于七月十三日行刑,终年54岁,是为哭庙案。
临死前,看见家人,神色自若说:“莲子心中苦,梨儿腹内酸。”他的家人一听,忍不住嚎啕大哭,围观的人也都为之鼻酸,而潸然泪下。
财产充公,家属发配满洲。
仅向巡抚示威,并无意造反,却遭贪官陷害,在狱中悔恨交加,念念不忘、难以释怀的是才子书评点尚未完成,辜负生平志业。
死后,族兄金昌收集编辑其著作与遗稿,题为《唱经堂才子书汇稿》出版,儿子金雍则编集他对唐诗的评解,题《唐才子诗甲集》出版。
传说圣叹死后托梦给朱眉方,说他已成为邓尉山神。邓尉山在苏州西南七十里光福镇,又名万峰山,前瞰太湖,风景极佳。邓尉山多梅树,花开时一望如雪,如颂圣叹人品之高洁。
墓葬在苏州吴中区藏书五峰山下博士坞,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传在今河北省阜城县曾有衣冠冢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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