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的伦理困境:捕鲸、饲养火鸡,是文化偏见,还是道德需要

关于食用动物的肉,人类历来有这两种不同的看法——吃或者不忍心吃。进入现代社会,我们不再为营养问题发愁,吃不吃肉似乎正变成一种伦理问题,尤其是当我们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去屠宰那些被认为是“高级”动物的时候,激烈的价值观冲突最终会变成互相憎恨,比如日本的捕鲸业和反对捕鲸的人之间的敌视。

澳大利亚的转变

不久前,澳大利亚牵头国际抗议活动,反对日本猎杀五十只座头鲸的计划,受到压力的日本宣布暂缓捕鲸一到两年。虽然日本服了软,但他们却指责西方对日本的指责是一种文化偏见,反捕鲸真的是基于西方文化的偏见吗?我们得从澳大利亚说起。

三十年前,澳大利亚也是捕鲸大国,在其政府的允诺下,澳渔船在本国西海岸疯狂猎杀抹香鲸。绿色和平组织持续抗议澳大利亚的捕鲸活动。于是,澳大利亚政府指派退休法官悉尼·弗罗斯特(Sydney Frost)调查本国捕鲸业。

有很多生物学家说鲸鱼濒临灭绝,应该停止捕鲸。另有一些人主张鲸鱼是有大脑的社会性哺乳类,能够享受生命并感受痛苦,不仅是肉体疼痛而已,也很可能包括失去群体同伴的压力。

事实上,鲸鱼不可能被人道屠宰,它们太大了,即使用炸药或鱼叉也很难命中其要害。况且,捕鲸人根本不想用炸药,因为那会把鲸鱼炸成碎片,捕鲸的重点正是从鲸鱼取得珍贵的油脂和肉。所以用巨大的鱼叉刺死鲸鱼,是捕鲸船最常用的方法,问题是这种方法会让鲸鱼死得缓慢又痛苦。

这些事实让捕鲸引发了很大的道德疑问。如果人类有什么攸关性命的需求只能靠捕鲸满足,或许反对的声音可以平息,但是没有什么迫在眉睫的需求让我们非杀鲸鱼不可。我们从鲸鱼得到的一切,都能找到替代品。残杀鲸鱼而又没有什么正当理由,所以捕鲸行为是不道德的。

澳大利亚放弃捕鲸

弗罗斯特也同意。他说毫无疑问,现在捕杀鲸鱼的方法不人道,而且可说得上是一种十分可怕的谋杀。他也提到,“我们面对的很可能是拥有高度发达的大脑与智慧的生物”。他建议停止捕鲸,1975年至1983年在任的澳大利亚总理约翰·弗雷泽接受了这项建议,澳大利亚从此由一个捕鲸国变成了反捕鲸先锋。

日本人的抗辩

不像澳大利亚,日本从来没有调查过捕鲸行为是否合情合理,也不想停止捕鲸。他们的捕鲸船虽然搁置了捕杀座头鲸的计划,但仍会杀死约一千头其他鲸鱼,主要是小型的小须鲸。他们打着“研究”的幌子合理化捕鲸,因为国际捕鲸委员会的规则中有一项条款,允许会员国为了研究目的而捕杀鲸鱼。

日本人也厌倦了被指责,他们希望捕鲸的相关讨论能够理智、冷静地进行,以科学证据为基础,不带主观“情绪”。他们展示的证据显示,座头鲸已经增加到一个数量,所以杀掉五十只也无伤大雅,不会造成座头鲸的灭绝。

以狭义的观点来看,他们可能是对的。但是再多的科学证据,也无法告诉我们该不该杀鲸鱼。日本人渴望理智,但他们本身就不理智,他们想要继续捕杀鲸鱼的欲望,与反对杀鲸鱼的环保人士背后,同样都有“情绪”。

吃鲸肉对于改善日本人的健康并无任何特殊“疗效”。捕鲸是他们希望延续的传统,是某些日本人无法割舍的民族情感。

日本人最有力的一个观点是宣称,西方国家反对日本捕鲸,是因为鲸鱼对后者来说是一种特殊动物,就像牛对印度人,狗对美国人的意义。日本人说,西方国家不应该把他们的文化信仰强加在别人身上。尤其是在捕鲸这件事上指责日本。

对日本人的论点的回应很简单:造成高级生物的苦难是一种不可辨驳的恶,并非特定文化的价值观。不过西方国家没有足够的自信做这种回应,因为他们自己也对动物施加了许多不必要的苦难。

坚定反对捕鲸的澳大利亚政府,每年允许猎人杀死几百万只袋鼠,这种屠杀造成的苦难不比捕鲸少。其他国家的各种形式的狩猎也是类似的状况,更别说所有国家都存在工业化养殖,这种行为造成的禽畜受苦,让所有国家的“屁股都不干净”。

丹麦自治领法罗群岛每年都要屠杀海豚

捕鲸应该禁止,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这给能够享受生命的社会性智慧动物——鲸鱼带来了不必要的苦难。但是针对日本人的文化偏见指控,除非西方国家对自己国内的动物苦难做出更多修正,否则他们很难自圆其说,即便指责了日本,也会缺乏说服力。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最应该禁止的就是对于火鸡的折磨。

火鸡的美国苦难之旅

对美国人而言,没有其他场合比感恩节更适合谈动物伦理学了。传统感恩节大餐的核心是火鸡,是个明显的对话起点。据统计,美国每年感恩节大约宰杀四千六百万只火鸡,占美国年消耗量三亿只的一大部分。其中99%的火鸡是在工业化农场饲养的。

新孵化的火鸡在孵化器中长大,在被送往火鸡农场饲养之前,小火鸡会被剪掉喙和爪子,雄火鸡还会被额外剪掉嗉子。这些操作显然会造成痛苦,例如鸡喙不只是像指甲一样的角质物,里面了充满神经,让野生火鸡啄地面,分辨能吃与不能吃的东西。但是,人类在减掉鸡喙、爪子和嗉子的时候一概不使用麻药。

之所以要对火鸡实施“手术”,是因为火鸡会被放进阴暗、通风不良的鸡舍里,跟其他几千只同类挤在一起,度过痛苦不堪的一段时间。空气中弥漫着排泄物散发的恶臭氨气,火鸡要在这种环境中生长四、五个月。在这样一种压力巨大的环境中,火鸡会互啄或互抓,还可能吃掉同类。所以减掉喙、爪子和冠子,就是为了防止它们打架。

当火鸡长到出栏重量,会被断食、断水,集中起来送去屠宰。每年有几十万只火鸡死于运送过程中的粗暴对待。如果它们活下来,就跟家鸡一样,仍无法保证被人道地杀死,因为美国农业部认定人道屠宰法案不适用于禽类。

由于火鸡因为选育问题,无法自然进行交配,所以为了繁殖小火鸡,不得不使用人工授精的方式。那些人工繁殖火鸡的工人,每十二秒处理一只母鸡,每小时三百只,每天工作十小时。那些工人宣称自己的工作是“干过最辛苦、最快速、最肮脏、最恶心、最低薪的工作”。

当人们了解了他们吃的火鸡是怎么来的,经历怎样的生与死,是否还有人对动物的生命漠不关心?你认为这种对待动物的方式是否道德?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必须做些改变,因为人们乐此不疲地购买工业化生产的火鸡,是火鸡产业链继续如此不尊重火鸡权益、虐待它们的最大诱因。

其实,美国人也并不一定非要吃火鸡,人们会说火鸡是感恩节的传统。但踏足北美洲的第一批移民,在1621年第一个感恩节是否吃了火鸡,至今仍是个悬案。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他们没吃工业化农场的出产的悲惨火鸡。

厕读观点

我们不反对吃肉,因为选择吃什么东西,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但是在选择的时候,我们有足够理由拒绝那些经由残杀的方式得到的食物,即便它们无比可口。

日本人声称对于他们捕鲸的指责是一种偏见,这是一种用心不良的诡辩,因为我们讨论的问题是制止杀害动物,而不是应不应该尊重某个国家的习惯或文化。话说回来,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如此残忍,它便不值得尊重,当事人也应该主动抛弃这种文化。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习俗,只有随着时代的需要而改变的生活习惯。

我们需要的是肉还是道德?这并不矛盾,吃肉并非不道德,用残忍的方法宰杀动物才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