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罚贺建奎之后:有人赞同,有人担忧,也有人为之喊冤

2019 年的倒数第二天,贺建奎、张仁礼、覃金洲等 3 名被告人以非法行医罪,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贺建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判决称,贺建奎等人是在明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医学伦理的情况下,仍将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严格验证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用于辅助生殖医疗。他们伪造了伦理审查材料,招募男方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多对夫妇实施基因编辑及辅助生殖,以冒名顶替、隐瞒真相的方式,由不知情的医生将基因编辑过的胚胎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移植入人体内,致使 2 人怀孕,先后生下 3 名基因编辑婴儿。

图 | 贺建奎。(来源:《麻省理工科技评论》)

法院认为,3 名被告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故意违反国家有关科研和医疗管理规定,逾越科研和医学伦理道德底线。

对贺案,国内外媒体予以极大关注,纷纷加以报道和评论。我们在此对有关评论进行梳理。

《麻省理工科技评论》(MIT Technology Review )认为,对于参与该研究的论文作者们,中国法院的判罚似乎主要关注了直接进行胚胎注射操作的科学家,即手稿的第一作者覃金洲。

《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在 2019 年 12 月初公开了两份贺建奎未发表的有关手稿,而在这些手稿中共出现了 10 位作者,包括了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生物信息学专家,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其他团队成员面临处罚。这份手稿显示,覃金洲所属机构有 2 个,其一是南方科技大学生物系,其二是深圳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即罗湖区人民医院。基因编辑婴儿研究的实施地点正是深圳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也向媒体通报,覃金洲是该医院的聘用员工,于 2018 年 1 月起以访问学者身份全职前往南方科技大学,导师为贺建奎副教授,时间为 2018 年 1 月—2019 年 1 月。

《自然》杂志(Nature)发表题为《CRISPR 婴儿案判罚对研究意味着什么》,认为中国法院通过惩罚贺建奎等 3 人发出了强烈的信号,其中正面信号和负面信号兼而有之。

复旦大学科学政策研究员唐莉( Tang Li)认为,这个判罚意味着中国对科研伦理的重视,是一个大的进步。

该领域的科学家则担心负面效应。文章引述北京大学基因编辑专家魏文胜等人看法称,贺建奎以后不太可能再进入中国的体制内做研究,这个判罚是对中国类似行为的震慑。正在依靠 CRISPR 来修饰胚胎对抗人类遗传病的科学家则表示,虽然他们不担心自己研究的伦理问题,但贺案可能会带来寒蝉效应,使研究受到负面影响。科学家担心不涉及伦理的非胚胎细胞的基因编辑研究也会受到影响。

美国生命科学媒体 STAT 发表加州黑斯廷斯中心(Hastings Center)约瑟芬 · 约翰斯顿(Josephine Johnston)的评论提出,美国会否起诉类似贺建奎这样的流氓基因编辑研究人员?

文章称,如果贺建奎是美国科学家,他的做法也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会受到雇主的制裁,研究经费被砍,以及吊销其临床研究资格。

他的研究工作也会是非法的。2015 年 12 月,美国才明确禁止人类生殖细胞的编辑,一旦有人违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取消其研究资格,同时依据《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当事人也会被处以最高 25 万美元的罚款和最高 10 年的监禁。

也有不一样的观点。STAT 还发表了基因工程初创公司 The ODIN 首席执行官乔西亚 · 扎纳 (Josiah Zayner) 的文章为贺建奎喊冤,称贺不应该被视作反派,更不应该入狱,尽管科学界没人会将贺建奎视作正面人物。

扎纳是一个科技激进的狂人。他拥有芝加哥大学的生物物理学博士学位,在美国宇航局的空间合成生物学研究中心工作过 2 年,后于 2016 年离开 NASA,创办了 The ODIN 公司,目标是让普通民众在家中即可操作基因编辑。

2016 年,他给自己进行了全身微生物组移植,包括粪便移植。2017 年,在一次直播活动中,他用 CRISPR 技术敲除了肌肉生成抑制素基因,希望借此增强自己的肌肉。The ODIN 公司的顾问是鼎鼎大名的哈佛医学院教授乔治 · 丘奇(George Church)。

扎纳在文章中认为贺建奎应当被视作一名 “生物黑客”,也就是游离于机构外的科学家,而 ODIN 公司则是一个这样的“黑客” 组织。这些 “黑客” 更少接受监管,有更多的自由。扎纳认为总有一天,胚胎编辑将取得与试管婴儿一样的社会地位,“那么人类胚胎编辑不再是新闻的那天,贺建奎还会是恶棍吗?”

这些看法显然过于激进了。科普作家方舟子认为贺建奎被判刑理所应当。贺建奎团队为了一种可以预防、可以控制的小概率感染,毫无必要地让一个正常基因失效,制造了天生就有免疫缺陷的婴儿,这种人体实验是极其不人道、反伦理的,可以视为是反人类罪,应该受到行政处分乃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