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为什么又称为“金石”?

篆刻,即治印、刻印,以印材为载体,以篆书汉字为主要表现对象,用篆法、章法、刀法等要素进行创作,展现文字美、线条美、构图美、刀法美、意向美的一种表现艺术形式,是中国传统艺术之一。

古代篆刻的材料包括金属器物、碑版刻石的等,因此又称“金石”。金,上古又称吉金,最初出现于商周彝器。在很长一段时期,篆刻就被称为金石,或称篆刻家为金石家。《扬子法言》云:“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原意是雕琢虫书,篆写刻符,一般是先填稿再篆刻。后世将“篆刻”的含义进行引申。

到了明代,人们多称这种艺术形式为“印”,但是称“篆刻”的也不少;当时的印家以书入印,铐刻精美,制作讲究,从而形成篆刻艺术,且呈现各种不同流派,印章遂成为中国特有的艺术形式之一。清朝以后,“篆刻”一词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如今,篆刻分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篆刻”统称玺印和文人篆刻。这里要介绍一下玺印,这是一种凭信物。尽管它是实用的印章,但也具备了很高的艺术审美因素。

早在战国、秦汉时期,当时所产生的古玺印,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成为后世文人篆刻的典范。狭义的“篆刻”是相对于具有实用价值的玺印的信用功能而得出的,特指由文人创作,以表现艺术情趣为主旨的艺术活动。

篆刻发展到今天,引申出很多分支。如印学,是专门以古代印章、古代印章制度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古代印章的起源、形制、品类、用途、制作以及历代印章制度的源流、沿革、演变和篆刻艺术的技法发展历史、各流派艺术理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