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王秉政前后,满清宗室的亲王、皇子对大学士的礼仪有何变化?

首先,需要说一说亲王的历史发展概况。

汉朝时期,封皇帝之子、皇帝之兄弟为王。

魏晋时期开始,将王爵分为亲王、郡王两等。亲王专封皇帝之子、皇帝之兄弟。郡王最初为皇太子之子的封号,后来多用于分封节度使等武臣,文官也有受封郡王者。

南朝梁、陈时期,封爵有亲王。

郑樵《通志·职官略》:“北齐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爵,王位列大司马上,非亲王则在三公下。”

隋炀帝时期定制,以皇帝之伯、叔、兄、弟、子为亲王。

郑樵《通志·职官略》:“至隋炀帝,唯留王、公、侯三等,余并废之。皇伯、叔、昆弟、皇子,是为亲王。”

唐以皇帝之兄弟、皇帝之子为亲王。

郑樵《通志·职官略》:(至唐)“定制皇兄弟、皇子为王,皆封国之亲王。”

自晋朝亲王、郡王分设,一般一字王号为亲王,两字王号为郡王,例如唐睿宗登基前封相王(亲王),郭子仪封汾阳王(郡王)。

明朝时期,亲王的正式名称为王,其封地称国,王玺称“某国之宝”。

爵号直接冠以亲王字样的,只有清朝一代,其全称为“和硕亲王”。

其次,说一说清朝亲王的待遇

根据清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一《户部·俸饷》:

亲王岁银一万两,岁米五千石。

第三,说一说清朝亲王的沿袭情况

一种是世袭罔替,即世袭次数无限、而且承袭者承袭被承袭者的原有爵位。

清朝世袭罔替的王爷有礼、睿、豫、肃、郑、庄、怡、恭、醇、庆这十位亲王和顺承郡王、克勤郡王。

一种是普通世袭。

普通世袭,按照清朝的袭爵制度“递降袭爵”,如果没有特殊的功劳受到皇上的再次嘉奖,每传一代,爵位就下降一级,直至从亲王降到镇国将军、从郡王降到辅国将军为止,不再下降。

(满清皇室爵位是这样的: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关于亲王的基本情况,已经讲说完毕。

下面,进入本文的主题。

本文出自清代梁溪坐观老人的笔记《清代野记》卷上《亲王秉政之始》。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雍正、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乾隆以后,为了集权,清廷对亲王的防范和管制十分严格,亲王秉政,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所以,梁溪坐观老人在笔记中说:按照清朝的祖制,亲王皇子不得干预政事。

清廷对亲王皇子除了在政治上严格管制和防范以外,在礼仪上,对亲王皇子也有严格的要求。

亲王皇子与大学士相见,必须行半跪礼。

亲王皇子,需称呼大学士为“老先生”。如果大学士还兼了亲王皇子的师傅,也可以称之为“老师”。

亲王皇子,在大学士面前,自称一般都是“门生”,或者自称“晚生”。

以前,从来没有亲王皇子直接称呼大学士的别号的。

像后来继承醇亲王爵位的爱新觉罗·载沣直接称呼李文忠(鸿章)为“少荃(李鸿章号)”的情况,在以前,是没有出现过的。

清文宗(爱新觉罗·奕詝)咸丰帝死了以后,清穆宗(爱新觉罗·载淳)同治帝继位。

那个时候,天下很不太平。慈安皇太后(钮祜禄氏)性格柔顺,她不敢担负重大的责任;慈禧皇太后(叶赫那拉氏)地位卑微,她想要执掌朝政,又担心不负众望。基于种种考虑,慈禧皇太后希望得到在朝廷有一定威望、有一定影响力的亲贵来帮助辅佐自己,以巩固自己的地位,可以抓紧抓牢权力。

于是,经过廷议,在慈禧皇太后首肯之后,推举恭亲王爱新觉罗·奕訢为议政王、总理军机事务大臣。

这一时期,因为天下并不安宁、皇帝年幼、皇太后有执政的野心而担心人望不足,出于权宜考虑,弄出了违背祖制的亲王秉政,这也并非永远就确定了亲王秉政的制度。

奕訢秉权之后,他便可以议处政事了。这样,朝廷的百官,都在奕訢的掌握和领导之下。

于是,以前,亲王皇子称呼大学士为“老先生”、“老师”的惯例变逐渐改变了。亲王皇子都开始以官号来称呼大学士。比如,称呼李文忠为李中堂,左文襄(宗棠)为左中堂。这个时候,亲王皇子还没有那么放肆,他们还不敢庞然自大,直呼大学士的别号。

亲王秉权之后,不但亲王皇子对大学士的称呼变了,大学士在亲王皇子跟前的自称也变了。这个时候,大学士在奕訢跟前,开始自称“晚生”了。

后来,奕訢失去职位。但是,至此之后,亲王皇子执掌大权倒是成了定制,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

附本文相关资料:

爱新觉罗?载沣(公元1883年~公元1951年),字伯涵,号静云,晚年自号书癖,改名载静云,清宣宗(爱新觉罗·旻宁)道光帝之孙,醇亲王爱新觉罗?奕譞第五子,清德宗(爱新觉罗·载湉)光绪帝异母弟,清逊帝爱新觉罗·溥仪之生父,宣统年间(公元1909年~公元1912年)任监国摄政王。

爱新觉罗·奕訢(公元1833年~公元1898年),号乐道堂主人,清末政治家、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者,清朝十二家铁帽子王之一。清宣宗(爱新觉罗·旻宁)道光帝第六子,清文宗(爱新觉罗·奕詝)咸丰帝同父异母兄弟,生母为孝静成皇后博尔济吉特氏,道光帝遗诏封“恭亲王”。清文宗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到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担任领班军机大臣。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授命为全权钦差大臣,负责与英、法、俄谈判,并且签订了《北京条约》。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清文宗驾崩,与两宫皇太后联合发动辛酉政变,成功夺取了政权,被授予议政王之衔。从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到清德宗(爱新觉罗·载湉)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任领班军机大臣与领班总理衙门大臣;期间,虽在清穆宗(爱新觉罗·载淳)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遭慈禧太后猜忌而被革除议政王头衔,但依旧身处权力中心。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因中法战争失利被罢黜,史称“甲申易枢”。一直到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以善后中日甲午战争失败,才再度被起用。从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到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任领班军机大臣与领班总理衙门大臣。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五月二十九日逝世,谥号为“忠”。

议政王,清朝官名,是参与决策讨论军国重务的具有王爵的高级满洲贵族。早在努尔哈赤建国称汗之前,满族内部诸贝勒即有参与重大事务议论之例。其时满洲各部并无王爵,各部酋长以贝勒称谓为最尊。努尔哈赤称帝后的天命元年(公元1616年)始命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等四人为大贝勒,地位高于诸贝勒之上。天命六年(公元1621年),努尔哈赤命代善等四大贝勒轮值国政,此似为设议政王之始。天命七年(公元1622年),努尔哈赤又命皇子八人俱为和硕贝勒,是为议政王,八人共议国政,也称“八王共治”。清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天聪三年(公元1629年),废大贝勒轮值国政之制,以诸贝勒代之,称为议政贝勒,与议政大臣一起,商决军国要务。满清入关后,议政王的地位逐渐有所变化,其议政之权日见削弱。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被废除,议政王之衔名也随之废除。清文宗(爱新觉罗·奕詝)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恭亲王爱新觉罗·奕訢虽一度又获议政王之衔,但至清穆宗(爱新觉罗·载淳)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即遭罢黜。此后直至清亡,未再有人得获议政王之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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