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比丝绸之路更加古老的商路吗?

在公元前14世纪的青铜时代,第十八王朝的埃及是世界上最强盛的帝国,历经3000多年的光阴,法老图坦卡蒙的宝藏一经发掘,就震惊了整个世界。

在满眼的珠光宝气之中,我们看到一枚奢华的护身符,青金石的蜣螂镶嵌着黄金的翅膀,头顶一大颗晶莹剔透的红色宝石,象征被蜣螂推着东升西落的太阳——这颗宝石不是别的,就是琥珀。像这样把琥珀用作主角的埃及珠宝,在宝藏里还有很多。

琥珀能够享此殊荣并不奇怪。高品质的琥珀质地均匀色泽金黄,像晶体一样透明但导热率很低,握在手里意外地温暖,在那个没有塑料的年代,这样的品质独一无二,难怪崇拜太阳神的埃及人将他奉为至宝。

但埃及的领土几乎不产琥珀,只好向异国商人重金求索——最近的琥珀产地在1700公里外的西西里,但更高质量的琥珀却来自4000公里外的波罗的海。早在公元前16世纪,埃及市场的暴利已经让商人专程从波罗的海沿岸的日耳曼人手中收购琥珀,翻越中欧的崇山峻岭,再从亚得里亚海航运抵达埃及,换来等重的黄金。

这条商路人称“琥珀之路”,沟通了文明和蛮荒,堪称欧洲版的丝绸之路。甚至到了今天,全球90%以上的琥珀仍然产自波罗的海,尤其是东普鲁士的科尼斯堡附近,连海边的沙滩上都星星点点到处洒落着琥珀,也难怪在1701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一世就能给王后修成一间黄金和琥珀装饰成的“琥珀宫”,使用面积达55平方米,用料超过6吨,后来还作为国礼送给了俄国的彼得大帝。

而在波罗的海的海床下,至今仍然蕴藏着十几万吨的优质琥珀,这就是一份来自4000万年前的馈赠了。

4000万年前的地球正值中始新世,一个空前温暖的时代,连北欧的气候都堪比今天的亚热带。

当时波罗的海是一片长满了金松的平原——金松因为虫蛀等原因出现的伤口就会不断淌出粘稠的液态松脂,越聚越多,随后在温暖的阳光下挥发掉其中的萜烯类溶剂,成为坚硬的固体,就是松香。

松香如果在分解前就掩埋于地下,压力和温度就能使其中的树脂酸缓慢地聚合,逐渐成为科巴脂;柯巴脂进一步失去萜烯而变得石化,就形成了地下的琥珀。

4000万年沧桑巨变,波罗的海变成了寒冷的浅海,这些低密度的有机化石也浮上海面,被浪花冲上了沙滩,日耳曼人就将它们收集起来卖给外地人换取生活用品。古罗马的老普林尼还因此嘲笑野蛮人对宝物一无所知。

因为继埃及之后,罗马也对琥珀产生了旺盛的需求。这些温暖透明的化石被他们叫做“electrum”,一个来自希腊语的词汇,意思就是“放射的阳光”,不仅用作名贵的首饰材料,还用作香料和药物:琥珀经历了漫长的地质作用,烧起来不像松香,倒像是名贵的麝香,非常迷人;更神奇的,罗马人发现琥珀在羊毛上摩擦之后,就能吸起灰尘和碎屑,因此相信琥珀能从人体内部吸走疾病和邪祟,把它做成护身符,或者直接吃下去。

现在我们直到,这就是最简单的摩擦起电效应:不同材料对电子的亲和能力不同,当他们互相摩擦的时候,更亲电子的材料就会获得电子。而琥珀比羊毛更亲电子,又是绝缘体,就会在摩擦时后带上显著的负电荷,积累在表面上,形成明显的电场,将微小物体原本平衡的电场极化,异性相吸粘在一起。

但这是今天才有的观念,人们长期以来都没有这种认识,更分不清静电作用和磁作用。直到1600年,伟大到令伽利略嫉妒的威廉·吉尔伯特(William  Gilbert,1544-1603)才在《论磁石》中明确区分了二者,并且以琥珀的拉丁语给“电”命了名,“electricus”。从此之后的300年,人们渐渐弄明白了到琥珀上的静电、云层中的闪电、导线中的电流、眼睛看到的可见光,乃至各种看不见的电磁波,都有着统一的规律,这就是另一个漫长的“电磁学”故事了。

至于琥珀本身,也还有数不清的奇妙事迹值得讲述,但那也是许多另外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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