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靓号”转网,交1.8万违约金?这样看似不合理的事件,引发了网友的集体狂欢。
其实自携号转网正式实施以来,就成为热门讨论话题。很多网友都晒出自己“携号转网难”的遭遇,比如运营商故意不给清晰的规则、套餐未到期、送的流量未用完等。一时间,网络上的舆论一面倒——几乎都是偏向消费者,且“敌视”运营商。诚然,这样的态度是能够理解的。毕竟多年以来,运营商在暗中给消费者“下绊子”的事屡屡发生。
事实上,如果是运营商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那么消费者自然应该通过各种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消费者与运营商真的签订了合法且正规的合同、协议等,那么也应当去遵守。而不是用自己是“弱势群体”就应该被保护为由,去无理取闹。了解了这样最基本的做法,不妨让我们看看此次携“靓号”转网要交1.8万违约金是否合理。
手机号作为独一无二且被每个人都使用的数字财产,被部分人看起来是“身份象征”。运营商自然也投其所好,推出了种种“靓号”服务。依据手机号寓意程度的不同,更容易被记住、寓意更好的“靓号”通常要花费更多的钱。甚至在市场中,“靓号”还成为了流通的“硬通货”。
而使用“靓号”的消费者,因消费额度较高自然是运营商眼中的“香饽饽”。为了避免这样的高端用户流失,运营商通常会设置各种“障碍”。最常见的手段,就是签订多年使用协议。这意味着,“靓号”要想随意转网的话,至少不应该和原运营商之间有合约限制,或合约已经解除。
在此次的案例中,太原杨先生就与运营商签订了20年的协议,这样才获得了“靓号”的使用权。如果“靓号”协议和业务受理单载明协议期确为20年,并约定了违约金,则电信的要求其实是正当的。如果消费者用“我忘了” “协议没告知”等推脱性语言就想蒙混过关,其实是对契约精神的不尊重。
在商言商,既然运营商手里握着协议,自然不会放弃自家的利益。否则携“靓号”也能随意转网的口子一开,那么其他“靓号”使用者也有可能纷纷轻松转网,这对运营商的“伤害”是很大的。所以可以预见的是,即使将来闹到法庭上,运营商也一定不会退缩,而是要将这场“战役”进行到底。
当然,我们现在还未真正看到具体的“靓号”协议,也未看到缴费发票、业务受理单等材料。因此,还不能对携“靓号”转网被要求交1.8万违约金是否合理,做出最正确的评判。未来,等所有材料被曝出来,谁是谁非自然会有公论。只是希望届时运营商正确的做法,不会再被一边倒地议论。如果消费者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也应当去支持他维护自己的权益!(科技新发现康斯坦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