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人才购房新政停不下来:开辟优先通道、百万补贴“抢人”

今年以来,我国各省市都发布了人才落户新政,各城之间的抢人大战一直存在,11月7日,南京出台人才购房新政,全市所有在售房源向海内外人才全开放,并为人才购房开辟优先通道,该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南宁、南通、十堰、长沙、三亚、南京等多地密集出台人才购房新政,“抢人大战”愈演愈烈。

南京出台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

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台的《办法》中相对于以往的人才购房政策,有人才全覆盖、供应房源全覆盖和人才购房最优先三个突破性特点。

相较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办法,新办法的特点有:①各类人才均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②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③人才购房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七类人才可享优先购房政策

《办法》中商品住房供应对象有七类:

1.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2.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3.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

4.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5.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6.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这六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据了解,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其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多地密集出台人才购房新政

了解到,除南京外,近期,至少有南宁、南通、十堰、长沙、三亚等多地出台人才购房相关政策。

南宁提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20-200万元,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南通明确,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放开落户门槛,对于优秀的高等人才还给出了40-150万元不等的购房津贴。

十堰指出,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

长沙指出,在长沙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

在三亚,对于外省户籍人才,满足全日制大专以及以上学历、在三亚实际工作满一年、且缴纳一年社保及个税的,可在海南省购买一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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