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国家收入和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封建王朝一样,主要都来自于田赋。然而,明朝的财政系统从开国至灭亡长达二百多年时间中,一直都显得非常混乱。开国皇帝朱元璋雄心勃勃地希望通过精心计算,将田赋的征收、支出等项目完全掌握在可控范围内,并定为祖制,可事实证明这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明朝后来的皇帝既没勇气,也没足够的毅力去打破开国皇帝定下的规矩,因此只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一些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变动。结果,明朝的田赋收入呈现了形式上统一,实际上却复杂多样的特点。
明朝田赋的基础是两税制,每年农历八月征收夏季税,秋收之后的第二个月再征收秋粮税。按照朱元璋定下的祖制,除了江南地区之外,全国其他地方农民的税负并不算重,大部分税率是预估总收成的5%至10%。江南地区之所以成为例外是因为朱元璋当年在争夺天下的时候,与盘踞江南的割据势力张士诚打得你死我活。后来张士诚被灭,朱元璋认为张士诚之所以能负隅顽抗,皆因得到江南百姓支持,因此便下令在江南地区征收高达20%的惩罚性税率。
夏季税与秋粮税最初都用谷物缴付。来自全国各地的谷物通过各种渠道送至南京(1421年后送至北京),朝廷就用这些谷物来支付皇亲国戚、文武百官的俸禄和士兵的粮饷。因此我们现在看到明朝官员俸禄资料的时候,数字后面的单位是石(计量单位),而不是两(重量单位)。这并非是明朝皇帝抠,而是谷物在当时就是硬通货,用谷物去换其他商品和我们今天用钱去买其他商品性质是一样的。但后来随着白银成为明朝最硬的硬通货,许多农民缴税都直接折算成银两缴付,省去了中间的流通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谷物折算银两的做法在明朝从来没有制度化,因此乱象丛生。依照谷物质量和地区远近,每石谷物折银从1.9两至0.25两不等。由于缺乏统一标准,所以明朝官员在折算率上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再加上官员和农民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农民们吃哑巴亏就成了必然的事情。
田赋顾名思义是对土地征税,那么不种地的农民要不要交税?答案是必须要交。朝廷考虑到不是所有农民都以种地为生,因此规定田赋的征收范围并不仅限于耕地。桑树、果园、鱼塘、林地,甚至是海南岛的棕榈树都被计入了征税范围之内,这也算是印证了什么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考虑到朝廷并不需要这些五花八门的产物,因此经营桑树、果园、鱼塘这些产业的农民在纳税时也同样是用谷物来缴付。
总体来说,明朝前期农民的税负压力不算大(江南地区除外),这主要得益于朱元璋定下的祖制。但后来权贵阶层大量兼并土地,并以巧取豪夺的方式用贫地去换农民手中的良田,这就造成大量农民生活越来越艰苦。这些权贵阶层还利用特权来逃避向朝廷缴纳田赋。朝廷入不敷出,只好通过其他名目来增收,而这些额外增加的财政负担又全摊到了农民身上,导致明朝后期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最终,无路可走的农民纷纷选择了揭竿而起,大明王朝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农民军讨伐下走到了历史的终点。
参考文献:《大明会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