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村无证房屋遇拆迁将可获得全额补偿”当看到类似的令人兴奋的标题时,一部分人可能在想这是真的吗?违建的房屋也能得到拆迁赔偿了吗?
无证房屋是指没有权属证明的房屋,虽然在一般人看来,违建有一个很明显的表现就是没有房产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很多人就把无证房等同于违建房了,其实无证房并不一定是违建房,有一部分无证房属于违建,有一部分无证房并不属于违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律,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违建房屋不予补偿。但对于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是可以得到合法补偿安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情况,下面这几种无证房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1、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法律上有法不溯及以往原则,这是我国法律制度基本原则之一。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少的手续就可建成,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将其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在宅基地确权时,各地也是分时间段来处理的。
以福州为例,2019年6月2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州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榕政办【2019】112号)规定,1987年1月1日旧土地法实施前,已使用旧宅基地并已建成房屋的,占地范围在旧土地法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按实际用地范围确权;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新土地法实施前使用的宅基地,探索完善审批手续,按规定面积予以确权;1999年后未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不予确权。也就是说,在1999年前建的房屋,即使是无证房,但在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后,合法面积是可以确权的;如果是1999年后未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建房,那就是不合法的,是属于违建房。
2.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
例如轰动全国的“浙江金华许水云案”中,许水云的房屋就属于典型的“无证房”,但却被法院认定为合法建筑,原因就在于其房屋的“无证”是政府没有及时发证所导致的,而并非其没有依法去报批。
综上,无证房拆迁究竟能不能获得全额补偿?其实这要综合考虑无证房屋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来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总之,无证房性质的认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人、每处房屋的情况都不同,不可简单的一概而论。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被拆迁人在房屋征收启动前尽早去相关部门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咨询,能补办证件的要及早补办,以免使自己以后的维权陷入被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