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房要“强拆”?真的假的?国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空心房”一般指那些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管理,具有安全隐患的破旧房子。一般来说,“空心房”在农村比较常见,比如废弃的猪牛栏、坑式茅厕,以及那些主人迁出已久、风雨飘摇残破不堪的危旧房子。

农村空心房将会迎来“强拆”?真的假的?

近日小编看到一篇文章,声称农村的空心房将会迎来“强拆”,文章还列出了以下几个需强拆的理由:

1、这些空心房大部分都坐落在村中央,一般都无人居住,且农户都已搬迁。目前在部分地区土地资源特别紧张,甚至存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分不到宅基地的情况。如果村委会统一规划拆除这些空心房,那无地可分的情况将得到缓解,而且农村土地也将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2、拆除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的空心房也是农村安全的需要。一是因为这些房子大多数是木结构泥土房,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会连成一片,危害性很大;二是大部分空心房都是危房,如果遇到长期下雨,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3、影响村容村貌。破旧的空心房,对村容村貌来说具有极不好的影响。现阶段新农村建设工作在许多农村地区已经展开,受到了非常多农民朋友的亲睐。现在在很多的农村地区,你都可以看到整齐划一的农村社区,十分美观,成为农村地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看似文章所阐述的“空心房”强拆理由很充分,但实际上国家并没有什么文件表明要进行强制性的拆除空心房。

虽然我国相关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灭失,那么就不能收回,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是农民的合法财产,任何人都不能侵占,所以,除非房屋产权人同意,否则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能强制拆除农民的房屋。当然,如果是违法建筑那就另说了。

对于“空心房”虽然不能强拆,但“空心房”确实有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任其存在也是不合适的。为了解决这些长期闲置的空心房占用土地资源等的问题,国家也出了许多拆除政策,鼓励农民有偿退出这些闲置的房屋,有的地方是拆旧建新、有的是现金补助。

2019年9月11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也提出,各地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开展建设用地的盘活管理工作。同时,国家也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