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散,已经成了当代婚姻的一种常态。
在我还是孩童的时候,十里八乡要有一个离婚的,肯定是要被邻人们说三道四、是要被乡人们鄙弃的。
人们一边羡慕着携手白头的夫妇,又一边传扬着离婚的自由。
婚姻是复杂的事情,我不明白,对于婚姻,究竟要怎样?离婚,又要做如何的考虑?
人活着,都不容易。
考虑自己不容易的时候,顺带换位思考一下别人。
考虑成人自由的时候,想想孩子的无辜。
希望别人为自己改变的时候,想想自己为别人改变过多少?
实在没办法了,最好能好合好散。
不过,看看这天下,离散的,大多都是骂、打、恨……之后的结果。
我知道,以上所说的,很多都是废话。但是,只要这废话多少有人看,我还得继续写。
现代人的离婚,就不说了。
据说,有一份唐人的离婚协议资料,我就借过来,在这里说说。
在敦煌莫高窟出土的资料中,有一份“放妻协议”。这个“放妻协议”,有人说,就是唐朝人的离婚协议。
至于这个协议的朝代是唐、是五代、还是宋,那就留给历史学家吧。这里,以“放妻协议”内容为主,不及其他。
先看这份“放妻协议”摘录的原文: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为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即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文字不多,逻辑清晰;篇幅短小,内容完整;用字简练,情感真挚;虽为离散之词,确为精巧美文。
很明显,这是男方写给女方的。
为了便于理解,我就在尊重原文的基础上,演绎一下这段文字。
世界很大,众生芸芸,你我能在千千万万人中,相识相知,那是需要多大的机缘啊!
今生能够结为夫妇,据说,那是前世为人时,一生结一缘,共修三生三缘,才积攒下来的福分。
缘分的事,也不好说。夫妻结婚之后,因为种种因素、比如说家庭、环境、喜好、习惯等,可能不和,最终导致无法一起生活,两个人由夫妇变成了冤家。
原本希望的美满夫妻,时间久了,却成了敌对。两颗相亲相爱的心,因为琐事,渐渐两心相远,难成一意。
这也不能怪谁,只能怪我们情浅吧!
既然事已至此,那么就好合好散。
当初结婚时,亲戚们都知道,我们要离散了,这么大的事,也要给跟亲戚们报告一下。我们风风光光地结婚,我们也要体体面面地离散。找个日子,通知亲戚一下,这也是最起码的礼仪和尊重。
虽然我们也有了孩子,但是,离散之后,你们母子还是要分开的。
希望母子分别之后,你能够重新梳妆打扮,轻理云鬓,新帖花黄,恢复你当日的容光,美若婵娟;希望你淡扫蛾眉,美美画描,让自己的窈窕姿态再次展露。
如果要嫁人,祝福你能够嫁个高官。这样,你就可以过你想要的生活,可以绫罗绸缎、可以衣食无忧。
要说的话,我已经说完了。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夫妻一场,也算是缘分,也算是情分,只愿离散之后,我们都忘了曾经的怨憎,放下所有的仇恨,各自好好地生活。
这一别之后,双方两地各自宽心、各自宽怀。
这一别之后,但愿各自能够欢心、能够欢喜。
这就是我所演绎“放妻协议”的内容,希望给那些决意离散的夫妇做个参考,也让那些生活中的夫妇好好珍重!
但愿天下的婚姻都美满幸福!
附原文:
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谨立此书
既然已经知道“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话出自唐代的离婚协议,你还会继续使用吗?
(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