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地基退出最低补偿也有10万以上!是真是假?

由于很多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作定居,家里的田地和房屋都是处于闲置状态,严重浪费了资源,为了盘活土地资源,国家出台了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为的就是放活承包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除了“三权分置”,“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也是为了盘活宅基地。2019年新版《土地管理法》也提出:“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退出宅基地能补多少钱?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有传言宅地基退出最低补偿10万以上,是真的吗?

其实这个直接断言宅地基退出最低补偿也有10万以上,肯定是不准确的,因为宅基地退出的补偿标准是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定的,各地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补偿标准不可能一样的。以以下几个地区为例:

安徽宁国

安徽宁国规定,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今后不再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对于法定范围内的面积,每亩补助4万元至6万元;超出部分,按照每亩2万元至3万元予以补助。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规定,对使用权人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应给予合理补偿。补偿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集中居住区建设中,符合安置条件自愿放弃安置房的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对其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按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另对宅基地面积超过已补偿建筑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偿100元。宅基地退出的补偿费用,由镇政府(街道办)在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完毕后向退出人兑现。项目整体结算时,由县土地整理中心向镇政府(街道办)统一拨付。

(二)对农村集中居住区以外的自然村,使用权人自愿退出宅基地并放弃安置,且面积5亩以上连片的,在对其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按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另对宅基地面积超过已补偿建筑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偿100元。

(三)村镇规划确定为保留的村庄中,使用权人自愿退出现有宅基地的,镇政府(街道办)或村民委员会可参照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对其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给予补偿后,将宅基地协商收回。收回的土地可用于集中居住区安置或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进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在与村民委员会签定有偿使用协议后,可按照宅基地审批程序取得使用权。

山东省平度市

根据平度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暂行办法》规定,村庄整体或部分搬迁,复垦后耕地面积必须达到30亩以上,且与村庄外围原有农田成方连片。通过新建安置区等形式集中安置的,按每节余1亩建设用地,给予相关村(单位)38万元补助。单户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对原宅基地上建筑物拆除复耕,经验收后,按复耕面积给予复耕者补助,补助标准为20元/平方米。全部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自宅基地拆除复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在平度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每户1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货币补助。对按期完成宅基地退出项目且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度市政府按节余建设用地面积给予奖励(标准为5000元/亩),作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宅基地退出工作的补助经费。

退出宅基地能补多少钱?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并不是统一标准。特别提醒:大家在退出宅基地前一定要认真考虑清楚,一旦退出,就永远失去宅基地使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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