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核,几乎是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经历的事情。不过,每个人被考核时,其所面对的考核组织机构、考核尺度标准千差万别。
面对人事考核这个话题,每个人都可以从亲身经历中、从耳听目见中有所感想、有所评论,有所思考。
那么,历史上,各个朝代对官员的考核又是怎样的呢?是不是就全都是一言堂?是不是就全都是招财纳贿?是不是就全都是乌烟瘴气?是不是就全都是没有章法?是不是就全都是裙带关系、亲戚关系、师生关系、同门关系……以及种种关系呢?
这些问题,暂时先搁着。
本文就根据清代人的笔记,来说一说清廷的京察情况,让大家看看满清是如何进行京中官员的人事考核的。
本文出自清人何刚德的笔记《春明梦录》卷下。
何刚德曾任清廷的吏部主事,京察属于吏部的职责权限范围,故而,吏部主事的笔记中所写的京察,其所记述的事情,完全在其所在衙门的职权范围内,他完全是亲身体验后的记述。
这里,先说一说京察。
所谓京察,原是明代吏部考核京官的一种制度。
朱元璋洪武时期(公元1368年~公元1398年)的京察制度规定,三年一考;后改为十年一考。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年间(公元1488年~公元1505年)的京察规定,六年举行一次。
清代沿袭明朝的制度,继续京察,以此来考核京官,并规定三年一考。
京察的考核,以“四格”、“八法”作为升降京官的标准。
“四格”分别为:守、政、才、年。
守,代表操守,分为廉、平、贪;
政,代表政务,分为勤、平、怠;
才,代表才干,分为长、平、短;
年,指年龄,分为青、中、老。
每格按其成绩列为称职、勤职、供职三等。
京察列一等者记名,得有升任外官的优先权。
“八法”为:贪、酷、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弱。分别给以提问、革职或降级调用的处分,年老和有疾者退休。
“八法”后来去掉了贪、酷,改为“六法”。按照“六法”考核后,被认定为“不谨”、“罢(通疲)软”者,革职处分;属“浮躁”、“不才”者降职处分;“年老”、“有疾”者勒令退休。
前文已述,清代的京察是三年举行一次。
当然,清代京察的年份也是确定的:
根据天干地支纪年法,凡是遇到地支为“子”、“午”、“卯”、“酉”的年份,就京察一次,比如甲子年、甲午年、丁卯年、丁酉年就都是京察的年份。
每次到了京察的年份,由吏部主持,将在京的尚书、侍郎、都御史、内阁学士、副都御史还有盛京〔是清朝(后金)在公元1625至公元1644年的都城,即今辽宁省沈阳市。〕侍郎作为一组,进行考核,这些人的相关考核资料整理成一本。
注意,京察第一组中,除了京师的官员外,还包括了盛京侍郎。
在外的督抚〔总督和巡抚,明清两代最高的地方行政长官。〕,凡是在京师兼职的,也在京察范围之内,这些人作为一组,进行考核,他们的相关考核资料整理成一本。这些督抚的考核,吏部要准备他们的简明履历清单,向主政者请旨。
以上这些人,在品级上,都是一品、二品的大员。
此外,京中的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京堂〔清代对某些高级官员的称呼。如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国子监及大理、太常、太仆、光禄、鸿胪等寺的长官,概称京堂。〕,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左右庶子〔汉以后为太子属官。两晋、南北朝称中庶子、庶子。隋、唐以后,改称左右庶子。历代相沿,清末始废。〕、府丞,这些人作为一组,吏部要准备他们的简明履历清单,他们的资料整理成一本。
然后,题本上奏。
所谓题本,是明清时期奏疏文种名称之一。
题本的外形,是用纸折叠而成的折子。题本里面每一幅6行,每行20字,平写18字,抬头2字,首幅上方正中写一“题”字,这是本面。自第二幅起为正文,开头写上具题者的官衔姓名及题报事由,接着叙述所报事情的缘起、情节及处理意见,文尾以“谨题请旨”或“谨题奏闻”结束。末幅正中写具题的年月日,月日下开列具题者官衔姓名。封面及文尾都必须加盖官印。
具题上奏之后,处理如下。
京察中的一品、二品朝廷大员,会公开降下谕旨。谕旨中会说明京察结果,是升是降,清楚明白。
京察中的京堂等官员,则需要由吏部安排,带领引见。
这其中,由主政者降下谕旨,可以议叙的,执行部门要奉旨议叙。
所谓议叙,是清朝的制度,在考核官吏以后,对成绩优良者给以议叙,以示奖励。
议叙的方法有二:
一是纪录,分为三等,以次计,有纪录一次、纪录二次、纪录三次的差别;
二是加级,以级计,有加一级、加二级、加三级的差别;
这些合起来,共可以分为十二等。
一般情况下,议叙的结果有三种,议叙加一级,从优加一级(待考),纪录二次。
根据京察结果:
这其中,有照旧供职的;
这其中,有按照原来的品级退休的;
大体而言,京察之后,官员的职位品级都是会有所调整的。
这就是三品到五品官员参与京察的情况。
五品以下的官员,包括翰林、詹事、六科给事中、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各部暨内阁附院等各个衙门的人员,以及小京官、笔帖式(清代官府中低级文书官员、执掌部院衙门的文书档案的官员,主要职责是抄写、翻译满汉文。),都是先由其所在衙门的长官按照守、政、才、年四格,对其进行评定,并需要书面材料,填写明白。
四格综合之后,将所考核者定为三等:
一等勤职、二等称职、三等供职。
这也要白纸黑字,题写清楚。
另外,按照京察六法(原为八法,见上文)标准,需要进行议处的人员,也要题写明白。
然后,这些资料造册密封,送达吏部、都察院吏科、京畿道等规定的衙门。而且,时间有严格的要求,必须在封印前送齐。
各衙门交送的京察资料开启封印之后,相关工作由吏部主持。吏部会定期通知照会都察院吏科、京畿道,一起闭门查验核对所有资料。吏部还会内部组织对所有资料进行闭门查验核对,吏部内部的这项工作,一般是在吏部的考功司进行。
京察资料查验核对完毕,由吏部组织,都察院吏科、京畿道前来吏部考功司,举行闭门会议,就京察事宜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
会议结束后,才可以开门。
然后,由吏部长官会同大学士、都察院长官、都察院吏科、京畿道等,对京察官员进行当面考察。
事先,要计划安排,通知传唤各衙门被考核人员在吏部大堂集中,按照顺序,一个一个过堂唱名。
凡是京察被评定为一、二、三等,即勤职、称职、供职的人员,过堂时,当差的人员会唱“应留”二字。
过堂完毕,就算考察结束,然后,京察结果就定稿。于是,将应留的人员,按照考定评语的等级次序,抄写整齐,做成黄册,进程给主政者。
那些被填写注明在六法(原为八法,见上文)之列的人员,也要由册子上评定的结果,按照制度和惯例进行议处。
一切都要等主政者降下谕旨后,才由吏部奉旨张榜宣示。
在六法之列的人员,凡不谨、罢(通疲)软、无为者,全都革职;凡年老有疾者全都退休;才力不及者降职二级,调往别处任用;浮躁者降职三级,调往别处任用。
其中有年龄超过六十岁,在京察之中没有获得一等的人员,则会被归入老人班。老人班的人员,会另行安排向主政者引见。这些人处理的结果,要么照旧供职,要么按照原来的品级退休,这都是临时听候谕旨安排的。
至于京察人员的引见,也是按照次序进行的。
先要将京堂引见完毕。
剩下的人员,则要分期分班,由吏部安排人员,带领他们,引见给主政者。
如果引见中,有人员被圈出,在引见结束之后,还要再次安排引见一次。
京察一等记名,谕旨以道府升用者,则由军机处遇到道府员缺时,请求简拔。
京察三年举办一次,升明退暗,这和古代的遵行大道是等同的事体。
何刚德在吏部任职期间,经历过两次闭门考察,他在考察中,担任帮印的差使。
丙午年(清德宗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农历丙午年)京察,何刚德一等记名,按照制度和惯例,他需要回避,所以,这一年的闭门考察等事宜,他就没有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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