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妃之死,看明代后宫异族妃嫔“待遇”

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明成祖朱棣的朝鲜族权妃病逝,权妃虽算不上倾国倾城,但绝对是自徐皇后去世后,朱棣最宠爱的妃子。时人作《明宫词》赞权妃:“琼花移入大明宫,旖旎浓香韵晚风。赢得君王留步辇,玉箫嘹亮月明中。”

这一年,权妃随明成祖北征,于临城病逝。权妃之死,让朱棣十分悲痛。就在此时,一吕姓宫妃向朱棣告密:权妃是被与她同姓的鲜族嫔妃毒死的。悲痛之余的朱棣,早已气昏了头脑,随即诛杀了包括那被告嫔妃在内的宫人、宦官数百人。谁知,告密者吕氏也似乎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竟与宦官私通,被发觉后吕氏上吊自杀。朱棣又借此几乎全部处死了几位朝鲜籍妃子,以及大批宦官等,据说被杀的涉案者达3000多人。

以上“事实”见载于朝鲜史籍《李朝世宗实录》。原来当年朱棣除了诛杀一批涉案者,还关押了很多宫妃的佣人,直到他去世后才释放。其中一位韩妃的乳母金黑被遣送回朝鲜,朝鲜官方史籍才对这桩“暴行”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可见,朱棣宠爱权妃达到了什么程度。不过,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明代如何管理后宫那些异族妃嫔的。

明朝建国之初,最大的威胁还是来自漠北的北元势力。为“制衡”北元,朱元璋拉拢原元朝藩属国高丽,效仿元与高丽联姻的方式,欲同藩属国高丽、北元权臣扩廓帖木儿等政治势力结成“联盟”,选了一批蒙古、高丽女子入宫。在洪武、永乐、宣德、正德年间较为多,尤其永乐、宣德为最。

当时朝鲜与中国是属于一种特殊的“藩属”关系。不过,当时朝鲜虽自称中国属国,但和中国区域内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因此朝贡络绎不绝,赏赐也就多了。如在朝鲜挑选女子,就像在国内挑选女子入宫一样。朱元璋本人就曾“迎娶”了高丽人、蒙古人作为妃嫔,而皇二子朱樉迎娶了元朝太尉扩廓帖木儿之妹为秦王元妃,皇四子朱棣迎娶辽东建州女真首领阿哈初之女。

只是,中国正史文献与宫廷档案对此记载却十分稀少,外朝官员对此不是很了解,还有意回避,因此至今还未发现相关私家著述。而朝鲜《高丽史》、《李朝实录》对此记载却非常详细,称之为“采女”。

朱棣登基为帝后,延续了朱元璋与异族联姻的政策,尤其是迁都北京后,朝鲜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他在位期间,曾三次从朝鲜“采女”,其中有很多被册封为妃、昭仪、婕妤的。如权妃就是朝鲜嘉善大夫、工曹典书权执中的女儿,入宫之初就被册封为贤妃。徐皇后去世后,权妃代管六宫之事。除此,朝鲜贡女里获得封号的还有:韩氏为丽妃、崔氏为惠妃、杨氏为淑妃、任氏为顺妃、李氏为昭仪、吕氏为婕妤……占了全部妃嫔的一半多。

定期进贡女,能很好的牵制、拉拢朝鲜,因此明宣宗继续沿用此项制度。只是明宣宗让朝鲜进贡女子,不再局限于外貌美、体型俊俏的未婚女子,很多会烧朝鲜菜肴的已婚妇女、会跳朝鲜舞蹈的歌舞伎也被纳入进贡入京之列。

不过,此时由于成祖朱棣的几次对蒙古用兵,其势力开始分裂、衰落,以及中朝之间关系日趋成熟,朝鲜贡女最初的政治意义逐渐被享乐取代。加上当时朝鲜贡女内讧,被成祖诛杀近三千人,在朝鲜社会引起恐慌。贡女本人、朝鲜民众逐渐对“贡女制”开始表达不满。

明英宗即位后,将宫中朝鲜籍的佣女、歌舞伎等放回国,此后明政府再没有自朝鲜征召贡女。

稍后的武宗朝,尽管也召一些回回、色目女子进宫,不过都属个人兴趣,或者弄臣为讨皇帝欢心的私人行为,与国家政治、外交没有任何关系。

对于后宫妃嫔的设置,按照《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五年六月丁酉,定内命妇冠服制。先是外命妇冠服之制已定,惟内命妇未有其制,至是复诏议之。礼部言:唐制贵妃一品,昭仪二品,婕妤三品,美人四品,才人五品,冠服并用花钗翟衣。宝林六品,御女七品,采女八品,冠服同尚宫等,并佃钗礼衣。宋内命妇贵妃一品,太仪二品,婕妤三品,美人四品,才人五品,贵人无视品,冠服并用花钗翟衣。自国夫人、县君及充司簿、司宾者,并赐冠帔。今内命妇增设贵人一等,才人二等,参酌唐宋之制,自三品以上宜用花钗翟衣,贵人视四品,才人视五品,并同尚宫等用山松特髻大衫以为礼服。于是以贵人为三品,以后妃燕居冠及大衫霞帔为朝会礼服,珠翠庆云冠、鞠子褙衣、缘襈袄裙为常服。”

实际上,无论是出身于蒙古族的贡女,还是朝鲜贡女,一旦进入后宫,基本按照后宫“制度”享受待遇。